(第3号)
按照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盈江县旧城镇南美河和邦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听证会听证报告》已经形成,并送达各位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现将全面反映举行《盈江县旧城镇南美河和邦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听证会听证结果的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2020年5月13日
《盈江县旧城镇南美河和邦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2020年5月13日)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政府重大决策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提高政府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和《德宏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2020年4月29日下午在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三楼会议室举行了《盈江县旧城镇南美河和邦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听证会。现将听证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第1号听证会公告
2020年4月13日,在盈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举行〈盈江县旧城镇南美河和邦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拟听证时间和地点、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及其产生方式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0年4月20日前,确定了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副局长李辉1名为听证主持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尹友山、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局长李开洲2名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县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组王龙芬1名为听证监察人;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杨丽芬、景明蓉2名书记员;核实确定了18名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律师1名。
(三)发布第2号听证会公告
2020年4月20日,在盈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举行〈盈江县旧城镇南美河和邦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举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单等事项,在3日内将草案听证稿及其说明等材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0年4月29日下午3:00—4:30,听证会在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由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副局长李辉主持,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局长李开洲1位作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为县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组马朝方同志。听证代表应到18名,实到17名,其中: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律师1名。
听证会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由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以及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二)由草案起草部门负责人作听证稿的起草说明;
(三)由方案编制单位云南晨言科技有限公司对听证稿的主要内容作说明;
(四)由听证代表对听证稿发表意见和提问(每位代表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听证主持人根据实际情况让听证决策人或起草部门负责人回答听证代表的提问;
(五)由听证监察人发表监察意见;
(六)由听证主持人进行听证会的总结发言。
二、听证代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情况
归纳起来,12位听证代表在会上均无意见,表示同意《盈江县旧城镇南美河和邦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部分听证代表提出共计14条意见和建议,经整理,主要涉及以下问题:
1.划分方案涉及水田、林业、旅游,建议编制单位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便于以后的发展和保护。
2.核实青云寺旅游区是否在保护区范围,是否制约旅游区项目开发。
3.针对保护区内种植的水田,建议县政府出台相关方案或措施,争取达到保护水源与群众利益双赢。
4.结合多规合一,考虑本次划分方案是否与其他规划相冲突。
5.建议对划分方案中的天然公益林的说法进行修改。
6.划分方案中封山育林补偿标准,建议分公益林和商品林分别说明,按相关补偿标准提高商品林补偿标准。
7.关于面源污染的治理,建议改变种植结构或者种植经济林木。
8.根据省公路局要求,拟将029县道提升为省道,公路与保护区边界距离为10米,满足不了提升为高等级公路的技术要求,建议给予考虑预留公路等级提升的空间。
9.建议寨子、进村道路不要划进保护区范围。
10.保护区涉及大部分集体林和人工林,建议请相关部门尽快帮忙具体核实林地属性,便于后期开展相关工作。
11.建议政府尽快出台相关补偿方案,便于后期开展群众工作。
12.保护区划分范围较大,取水口背后的大山和林地有些属蔬菜种植基地,有些属于村民自己种植的林地,建议再核实具体范围。
13.建议划分方案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合理开发,妥善保护。
14.在区划范围出台后,建议尽快成立保护区管理机构,配置人员,真正做好水源地的保护工作。
三、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予以吸收采纳12条,并按照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方案。具体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如下:
1.划分方案涉及水田、林业、旅游,建议编制单位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便于以后的发展和保护。
该条建议给予采纳。理由:将按照建议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
2.核实青云寺旅游区是否在保护区范围,是否制约旅游区项目开发。
该条建议不予采纳。理由:根据德宏元壹农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德宏州“青云山”乡村旅游发展建设项目规划地形图初稿(目前处于前期规划阶段,旅游规划未进行审批,无矢量数据),其规划范围西北侧与水源保护区的东侧及东南侧部分区域重叠,重叠部分位于南美河及邦坳河水源地径流区,且为上游区域,水源保护区划分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因此该建议不予采纳。建议德宏元壹农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后期进行青云寺旅游区规划时调整旅游区规划范围,避免与水源保护区重叠。
3.针对保护区内种植的水田,建议县政府出台相关方案或措施,争取达到保护水源与群众利益双赢。
该条建议给予采纳。理由:将按照建议修改完善方案。
4.结合多规合一,考虑本次划分方案是否与其他规划相冲突。
该条建议给予采纳。理由:将按照建议修改完善方案。
5.建议对划分方案中的天然公益林的说法进行修改。
该条建议给予采纳。理由:将按照建议修改完善方案。
6.划分方案中封山育林补偿标准,建议分公益林和商品林分别说明,按相关补偿标准提高商品林补偿标准。
该条建议给予采纳。理由:将按照建议修改完善方案。
7.关于面源污染的治理,建议改变种植结构或者种植经济林木。
该条建议给予采纳。理由:将按照建议修改完善方案。
8.根据省公路局要求,拟将029县道提升为省道,公路与保护区边界距离为10米,满足不了提升为高等级公路的技术要求,建议给予考虑预留公路等级提升的空间。
该条建议不予采纳。理由:029县道位于南美河水源地保护区与邦坳河水源地保护区之间,且位于南美河及邦坳河水源地的径流区,存在通过029县道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危险品泄漏产生水污染的风险。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专家技术审查过程中,考虑到029县道的特殊地理位置,以及相关技术及管理要求等,最终确定南美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西南侧边界、邦坳河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东北侧边界与029县道边界现状距离为10米。且目前交通运输部门无法提供道路提升改造相关技术参数和路线,故不予采纳。如后期在029县道进行改扩建,涉及到水源保护区的情况下,可根据水源地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报批。经决策发言人解释,听证代表已同意。
9.建议寨子、进村道路不要划进保护区范围。
该条建议给予采纳。理由:经核实,保护区范围内的寨子已全部搬迁完,无进村道路穿越保护区范围。
10.建议保护区涉及大部分集体林和人工林,请相关部门尽快帮忙具体核实林地属性,便于后期开展相关工作。
该条建议给予采纳。理由:将按照建议修改完善方案。
11.建议镇政府尽快出台相关补偿方案,便于后期开展群众工作。
该条建议给予采纳。理由:将按照建议修改完善方案。
12.保护区划分范围较大,取水口背后的大山和林地有些属蔬菜种植基地,有些属于村民自己种植的林地,建议再核实具体范围。
该条建议给予采纳。理由:将按照建议进行核实。
13.建议划分方案实施过程中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合理开发,妥善保护。
该条建议给予采纳。理由:将按照建议修改完善方案。
14.在区划范围出台后,建议尽快成立保护区管理机构,配置人员,真正做好水源地的保护工作。
该条建议给予采纳。理由:将按照建议修改完善方案。
附件:1.《盈江县旧城镇南美河和邦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听证修改稿)
2.关于《盈江县旧城镇南美河和邦坳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起草说明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