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盈江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燃放烟花爆竹会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影响人们正常的生活秩序,还易引发火灾事故,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等将对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园林县城的创建产生不利影响。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预防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营造安静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在城市一定区域和时限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产生较好的环境、社会效益。为此拟定了《盈江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草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盈江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0年7月10日(星期五)下午3:00—5:30在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三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会有关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李辉 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副局长
(二)听证人(决策发言人)
李开洲 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王龙芬 县纪委驻民政局纪检组组长
杨险峰 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兼县公证处主任
(四)听证书记员
杨丽芬 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工作人员
景明蓉 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工作人员
(五)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李朝山 县人大
张国华 县政协
董饶汉 县公安局
李旭超 县应急管理局
陈 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雷 丽 县自然资源局
张 章 县文化和旅游局
王德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芝刚 县教育局
字 江 平原镇人民政府
杨云龙 平原镇盈东社区(县政协委员)
王根宇 平原镇新建社区
杨盈娇 平原镇盈湖社区
查懿建 平原镇永胜社区
段林芳 平原镇允燕社区
卢建平 平原镇盈垦社区
刘小明 平原镇胜隆村委会
克保福 平原镇勐町村委会
华雪花 金色丽园小区业主
张铁乔 盈江县腾飞烟花爆竹
段安怀 弄璋镇姐冒段家商店
李亚龙 盈江县恒邦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杨文昌 律师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通知及相关材料,将于听证会举行前3天发送至各听证代表。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作好准备,按时参会(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因会场和名额限制,其他报名但未入选为听证代表的同志,可以就该听证事项向听证书记员景明蓉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景明蓉
联系电话:0692-8126879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2020年6月28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