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盈江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盈江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各级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州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将法治工作和税收工作高度融合,不断健全法律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在进行税务工作的同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盈江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全县税务工作会议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筑牢“六个必须坚持”的思想基础,落实“六化”措施,紧扣“四力”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政策综合提高政治站位、创造工作实绩,以法治综合规范税务执法、守住规矩底线,落实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方面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完善税收法治体系,增强税收法治理念,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效能,扎实推进盈江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盈江税务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组织领导
(一)加强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
县局党委把建设法治税务作为工作重点,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完善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切实加强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和部署,协调各部门统筹开展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依法治税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全面深入持续开展。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是县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税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直接承担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责任。二是明确主要职责,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税务的重要推动作用。加强对法治税务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主动担当作为,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显实效、见长效。
(二)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严格禁止违反规定征税收费
坚持依法规范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不允许乱收费,坚决不搞大规模集中清欠、大面积行业检查和突击征税,坚决禁止采取空转、转引税款等手段虚增收入。高度重视收入分析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对组织税费收入产生的影响,密切加强税费收入形势研判,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等方法及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坚决打击“假发票”“假退税”“假申报”等违法犯罪行为,堵塞税费征管漏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三)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进一步广泛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和依法组织收入的要求,及时回应各方面的关切,主动释疑解惑。要在算好账的基础上,及时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合理调整税费收入预算,使预算安排符合税源实际。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在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方面,凝聚更大合力,让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增便利、获实益。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落实
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贯彻依法组织收入原则情况纳入全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重点,持续加大监督力度,重点排查收“过头税费”等不符合“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的问题。自觉接受和配合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报告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组织税费收入等工作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毫不含糊坚决纠正,并举一反三改进,防止问题反弹。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力的过错,严肃问责,并按照规定对3名责任人进行过错责任追究。
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税务执法透明
1.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事项。按照总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和《云南省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试行)》等相关文件,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主动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执法信息,并实时动态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更新维护事项清单。
2.编制行政执法权责事项清单。按照州局要求,编制盈江县税务局和各分局的《权责事项表》《权责事项信息表》和《流程图》。明确执法主体、事项、类别等,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3.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下户等执法活动时,按规定规范着装和佩戴统一执法标识,并主动出示检查证。
4.强化窗口办事人员信息公示。明确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的办税人员及窗口职责,摆放公示牌,公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服务事项等信息。
5.做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依据地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政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工作。
6.做好信息公示平台数据维护工作。依据州局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履行数据录入和维护工作。组织各采集部门人员参加省局组织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操作培训,授权后组织各部门进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录入及维护。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税务执法规范
1.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要求。根据《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督促执法部门学习文件要求,根据工作指引、语言指引,落实到执法行为中,规范执法过程。对执法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一对一培训。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进行保管和维护,规范设备的使用。
2.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根据《云南省税务行政执法文书资料立卷归档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实际,做好规范税务系统行政执法文书资料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工作。
3.推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根据《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使用台账,并联合征管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使用和保存。2020年采购9台警翼执法记录仪,原有3台,一共12台执法记录仪,并通过电子征管档案管理系统测试和录入。并按照税务系统标准,建设了一间约谈室。
4.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规范了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细则,规范执法全过程行为,形成长效机制。目前,盈江县税务局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文字记录,并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在办税服务厅的各个窗口配备同屏系统,通过“一机双屏”显示方式,接受纳税人双屏观看涉税业务办理过程。办税服务厅全程全景监控记录,将日常执法过程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和关键材料。执法人员的人身得到有力保护,规范了执法行为。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税务执法公正
1.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事项。依据州局文件,经县局党委会审定,2020年6月4日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盈江县税务局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事项》和《国家税务总局盈江县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成立了盈江县税务局法律审核委员会,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明确了法制审核主体、范围、流程等。
2.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盈江县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试行)》,明确了法制审核标准。
3.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配强工作力量。盈江县税务局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并配置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7名兼职法制审核人员,超过执法活动的人员总数的5%。聘请云南圣锦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长期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并定期开展法律培训讲座。按时上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2020年按要求进行公示平台录入,并完成县市场监管局的相关要求,进行随机抽查,有效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根据《盈江县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委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直接关系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坚持做到民主决策、集体把关,2020年开展会商共6期。
2.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3.盈江县税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2020年召开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上下半年会议2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
4.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截止2020年12月份,盈江县税务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5.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县政府及县司法局工作要求,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2020年组织开展了3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文件1份,建议县政府废止文件1份。
(五)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开展“宪法宣传周”学习活动。要求每位税务工作者都要学习宣传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宪法,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12月份对新入职职工及全体职工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
2.加强宪法学习和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专题学法。2020年中心组学法6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法律,提升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执法过程中的宪法权威。同时在“六进”活动中做到普法宣传,让宪法、法律走进纳税人群里。
3.通过局长讲党课、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中心组集中学习和律师专题学法讲课,分别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扫黑除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等等内容。
4.开展法律活动和培训。2020年受疫情影响,开展法律六进活动53次;发送普法短信324次,共11981人次;发送法治工作微信52条;发放宣传资料840份;普法视频制作5个;开展普法培训89次,共4610人次;开展法律讲座2次,共207人次;开展以案释法活动7次。
(六)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组织税务系统税收执法风险防范业务培训和税务干部法制业务培训。每年对全体干部职工及政府采购人员进行了法治培训,邀请律师进行授课,让全体职工参与法律法规相关业务培训。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盈江县税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2020年进行了34期,260人次的职工教育培训。
盈江县税务局参加2020年执法资格考试考生3人,通过3人,通过率100%。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根据内控制度建设工作要求,对各执法环节编制流程图,加强岗责体系建设,实行过程控制,由专门的股室进行监督。二是深入开展执法大督察。对规范性文件管理、税收政策执行、征管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执法督察,并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三是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对涉税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行政处罚情况按规定进行公示。四是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办税厅设置举报箱、意见簿等投诉举报途径,接受纳税人的涉税举报和咨询。强化涉税纠纷化解能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畅通信访诉求渠道,维护纳税人合法利益,引导纳税人在法治框架内解决问题和争议。五是积极开展廉政走访,收集社会各界对盈江县税务局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六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始终将公平正义作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基本准则,全面调查案件事实,精准定位争议焦点,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道理,注重满足纳税人的合理诉求,及时主动纠正执法偏差,彰显公平正义的办案理念和有错必纠的价值追求,增强案件处理结果的可接受性。七是督促广大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网络安全规章制度,做到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防范有方、管理有章、落实有责”,全局干部签订网络安全承诺书,规范使用计算机等设备,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盈江县税务局关于印发网络安全事件综合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和优化税收工作
2020年开展了增值税发票管理专项督察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项督察两个项目,接受州局审计了6个项目。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德宏州税务局督察内审科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税收执法督察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德税督审便函〔2020〕2号)文件精神,及时落实问题指标自查整改,及时上报整改报告。
二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40号)要求,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要求,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积极配合上级局开展重点抽查工作。
三是内控监督平台的应用管理。利用内控平台开展疑点核查工作。上年度,共计3人出现执法过错,执法追究3人。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20年,盈江县税务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围绕推动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的总体思路,以行政权力为重点,以政务公开为原则,认真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盈江税收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盈江县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持续完善公开制度,通过办税服务场所、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平台进行公开,共公开信息1406条次。其中:按公开渠道分类,在云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公开30条,在税务系统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1330条(项),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32条,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平台公开14条;按内容分类,公开县级欠税公告17户,宣布证件失效2户,签订委托代证协议8户,终止委托代征协议3户,定期定额户公告1325户,权力和责任清单4项456条,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348条,税务行政一般程序处罚结果26条,非正常户认定信息104条。2020年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
在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中,盈江县税务局多举措、多形式、多内容的扎实有效开展普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税务干部对执法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税务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二是纳税人对法律法规和减税降费有了更加系统的认识;三是全员参与普法宣传的新局面已经成型,法治工作有序推进。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干部执法水平,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税务执法铁军。
(二)加强对自身能力的建设
依托中国税务网络大学、12366税收知识库等平台,认真学习税收政策、系统业务操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能力提升培训;二是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制度宣传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税务干部对执法工作的思想认识。提高认识是首要,加强综合能力素质是关键,确保税收人员树立法治新形象。
(三)提高工作质量,力争把税务行政争议解决在内部
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实现税款征收和依法执政的统一。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依法进行调解。提高认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税务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对干部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 盈江县税务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夯实税收法治基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以建设法治政府总体要求为指导,以法治税务为目标,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积极探索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深入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努力打造和谐、规范、高效的法治型税务机关。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盈江县税务局
2021年1月19日
(联系人:刀小柯,联系电话:0692-8188416)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