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关于2018年9月25日-9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浏览量:12919    作者: 日期:2018/9/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25日—9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92-8186441、8119112(政务服务大厅)

真:0692-8186441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编:679300

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盈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盈江县县城

建设单位

盈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项目概况

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建设于原污水处理厂空余地内,拟增加的深度处理主体工艺为“高密度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该工艺属于新型工艺,在国内较多大型污水处理厂使用,效果良好,有较多的成功经验,对SS、TN和TP有良好的去除效果,可保证提标改造完成后污水处理厂的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本工程规模为1.5万m3/d。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间存在的主要污染为:施工期间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汽车尾气、焊接烟尘、少量施工废水、地下涌水、地表径流、施工机械噪声、废弃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等。

2.本项目运营期存在的主要污染为:废水、污泥、噪声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标志牌。

2)对施工场地和汽车行驶的路面经常洒水,约每日4~5次,可以使空气中的扬尘减少70%左右,使扬尘的影响范围缩小到20~50米的范围,大大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使用商品混凝土,项目施工场地内不得设置混凝土拌和场地或拌和站,减少搅拌扬尘的产生。

4)对于建材和沙土的运输也应该加强管理,不得超载,减少建材和沙土的抛洒,定期清洗运输车辆轮胎等各种措施,防止在运输途中发生跑、冒、漏、滴。

5)对易起尘物料存放点进行遮盖,并远离周边环境敏感点。

6)将施工场地设置为半封闭区域,建筑工地场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墙,进行围护施工,减小施工区域的风强,从而减少无组织粉尘的产生,并同时起到隔挡粉尘的作用,减少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优化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出入场路径,对建筑物立面设置封闭的防护网,起到阻隔扬尘的作用。

8)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规定,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石方或废弃物应当用袋子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并覆盖防尘布或防护网。

9)建筑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并配备沉淀池,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以防污染施工场地周边的城市道路。

10)运输车辆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保证物料、渣土、垃圾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及时清扫施工现场撒落的沙石、水泥等物料,砂石堆场、场内的运输线路应定时洒水抑尘。 

11)选择优质高效设备,提高能源的使用率,并对各种燃油设备和车辆定期维护,保证其良好运行,减少废气的产生量。

12)施工期间严禁焚烧橡胶、塑料、垃圾等可燃垃圾。

13)加强施工管理,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

1.2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场地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吃住,仅依托现有综合楼的水冲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与污水处理厂现有综合楼的废水一并进行处理后,经过厂内沟渠和管道返回到格栅井,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2)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容积不低于10m3),将引入池中的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

3)地表径流、基坑涌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抑尘,回用不完的情况下,经沉淀处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4)开挖土石方需回填的就近堆放在开挖基坑两侧。雨天对开挖的土石方进行遮盖,减少水土流失避免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5)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6)本环评要求施工中车辆维修、清洗到盈江县社会车辆维修清洗中心维修清洗。

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2)施工时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12时至14时午休时间、22时至次日6时夜间进行施工作业。 但抢修、抢险作业和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若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报当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且一定要事先公告周围居民,以便取得谅解。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防止噪声扰民的自觉性,减少人为噪声污染。在施工现场禁止大声喧哗吵闹、高声唱歌或敲击工具等,作业中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钢铁件堆放不发出大的声响,严禁抛掷物件而造成噪声。

5)建设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加以控制。在靠近周边敏感点施工时应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选用低噪声机械,产噪较大的设备必须安排在白天使用,并进行隔声及减振处理。

6)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选择最佳的进场道路,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减缓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7)在施工机械与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震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

8)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在允许的情况下,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的位置。

9)项目施工期间应与施工方签订环境管理责任书,具体落实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减轻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并防止扰民纠纷。建设单位还应在施工前应提前告知周边住户,希望能取得周边居民的理解,如果产生噪声纠纷,建设单位应与周边住户协商解决。

1.4施工期固体废弃物管理措施

1)规范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在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操作,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以免造成物料泄漏,给区域环境卫生带来不良影响,避免形成道路扬尘二次污染。

2)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3)工程完工后,将工地及周围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中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全部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的指定的地方集中堆存。

1.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土地资源与临时占地的管理与保护,精心设计,合理规划布局,严禁计划外占地,严禁不合理堆放。

2)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避开暴雨季节进行大规模土石方开挖与回填,避免雨水对地表土壤的冲刷和破坏。对弃渣应及时清运。

3)合理选择施工工序,在堆放临时渣料时,把易产生水土流失的表层土堆放在场地中间,开挖产生的块石堆放在其周围,起临时拦挡作用,严禁随意弃置。

4)建筑垃圾必须外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合理处置,杜绝随意堆放或引发水土流失。

1.6其他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不得影响盈江县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的正常运行,建设单位及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应制定施工期间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保障应急运行方案。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2.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加强污水处理厂恶臭源的管理,污泥日产日清。加强厂区绿化,保证厂界臭气浓度达标。

2)在本项目周边100m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区、学校、医院等对大气环境敏感的建筑物。

3)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程操作,避免因人为原因引起废气的非正常排放。

2.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污水处理厂为市政污水集中治理设施。厂区生活污水及反冲洗废水、污泥处理系统废水均排入厂内污水管网系统收集,汇入厂区收集管网,然后同市政污水一并处理。保持整个厂区洁净,杜绝污水外溢现象,并且保证污水处理工艺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厂要制定污水处理装置操作管理规程、岗位责任制、奖惩条例等规章制度,对污水处理厂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管理规程,最大限度控制由于操作失误造成的废水事故发生。工作人员定期对污水处理装置进行检查和维修,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为保证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在营运期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排入污水管网的工业废水只能是可生化处理的有机废水,并在厂内进行预处理,使其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再外排到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服务区内的工业企业排放第一类污染物的,须单独治理,做到车间口达标排放,保证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稳定。

2)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厂的人员培训工作,加强责任心教育,对所有工作人员先进行培训,然后上岗,实行岗位责任制,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尽量避免人员失误带来的事故排放污染。

3)对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同时配备必要的备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更换,以排除事故发生的隐患;另外,污水处理厂应采用双回路供电,防止因停电而造成的运转事故。

4)加强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杜绝风险排放发生。

在工程投产后,只要加强管理,落实好评价建议,维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就能保证各种污染物的处理效果和达标排放。

2.3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充分做好污水管道及地下构筑物的防渗处理,杜绝污水渗漏,确保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衔接良好,防止污水“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保证项目区内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外排,对区域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2.4噪声控制措施

1)首先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护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从声源上降低噪声。

2)水泵和鼓风机等应做好基座减震,采用房间隔声或者加设隔声罩。

3)由于新建的提升泵房距离东厂界较近,因此应加强东厂界噪声的监控,若出现噪声超标,应加强提升泵房的墙体隔声及东厂界的绿化,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2.5固废处置措施

1)本项目增设深度处理工艺,将新增污泥和沉沙、少量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直接委托盈江县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运至盈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2)剩余污泥通过污泥浓缩池、储泥池浓缩后,提升至污泥脱水机房,在污泥脱水机房中采用叠螺污泥脱水机脱水,脱水后送至污泥干化场进一步自然干化,待污泥含水率降低60%以下,满足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的条件后,委托盈江县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站运至盈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3)要求加强固体废物的暂存及处置,应做到及时清运,确保污泥在厂内不大量堆存。不能及时清运的污泥,应在污泥暂存间暂存,同时污泥收集及运输设施要求采取防止污泥洒落、污水渗漏、溢流措施,并防止雨水进入。

4)其余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固废严格按照盈江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评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收集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2.6环境风险措施

本环评建议妥善的储存、使用乙酸等危险化学品,防止泄露;污水处理厂应对工人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建设方应根据《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通知要求,及时的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加强职工的应急演练和培训。

公众参与情况

无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我单位报批的《盈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可以进行全文本公示。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施工。我单位承诺填写的《信息公开表》情况属实。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文章来源:盈江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