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

关于2020年4月17日-4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浏览量:14828    作者: 日期:2020/4/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17日—4月24日。

联系电话:0692-8186441、8119112(政务服务大厅)

传真:0692-8186441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邮编:679300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德宏大盈江万塔小镇项目

建设地点

盈江县弄璋镇飞勐村

建设单位

云南盈江浦弘置业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项目概况

云南盈江浦弘置业有限公司拟在盈江县弄璋镇飞勐村新建德宏大盈江万塔小镇项目。2020年3月23日,项目获得盈江县发展改革局投资备案证(批准文号:盈发改投资备案〔2020〕9号,备案项目编码:205331237220009)。项目总投资:624828.3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重点建设四个产业园区、分别为万塔休闲农业园农副产品及物流产业园、大健康产业园、文化旅游产业园及配套住宅等一批重点产业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1464612.94平方米(含休闲农业园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1029522.9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18683.94平方米,项目平均容积率约1.4,配套住宅部分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商业、产业部分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共分三期完成:

第一期:建设商业街、国医馆和小镇文化活动中心,温泉酒店,产业配套住宅(一期),万塔小镇休闲农业园,万塔小镇新建道路工程,科普观光小火车,万塔小镇景观绿化工程,万塔小镇水系整治工程,小镇滨江公园9个项目。总投资191972.35万元,占地面积818116.9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383016.94平方米,建筑面积385337.94平方米。平均容积率约1.1,配套住宅部分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商业街、国医馆和小镇文化活动中心、温泉酒店等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

第二期:建设产业配套住宅(二期)、田园民宿、民俗博物馆、万塔小镇新建道路工程4个项目。总投资152099.23万元,占地面积300407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300407平方米,建筑面积319077.5平方米;平均容积率约1.1,配套住宅部分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田园民宿等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

第三期:建设产业配套住宅(三期),万塔小镇新建道路工程,体育公园,大健康产业园,山顶景观酒店,手工业、农副产品产业园,咖啡、坚果产业园,物流产业园,康养公寓9个项目。总投资280756.76万元,占地面积346099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346099平方米,建筑面积714268.5平方米。平均容积率约2.0,配套住宅部分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产业园、酒店、公寓等建筑密度45%、绿地率25%。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为:扬尘、尾气、施工废水、土石方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运营期存在的主要污染为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噪声、住户及餐饮服务业厨房油烟废气、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料燃烧废气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在施工中加强对施工场内土石方开挖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运输和堆放、建筑垃圾的堆放和清理等的管理,采取对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进行覆盖建筑材料规范堆放。

2)安排专人对裸露施工面洒水降尘,洒水次数不低于3 次/天,风大干燥时段增加洒水频次。

3)临近保护目标的施工区域四周布置施工围挡。

4)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量。

5)运输车辆严格实行封闭运输(加盖篷布),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段,经过村庄时低速行驶。

6)尽量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

7)对建筑垃圾及弃土应及时处理、清运。建设工地应当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7)渣土及时回填并夯实,暂存堆场尽量远离周边较近的居民点,超过2天以上的渣土堆、裸地应使用防尘布覆盖等方式防尘。

9)针对施工运输车辆携带的泥土,应在车辆出施工场地前清理干净,可在车辆出口处设置车轮清洗池清洗车轮泥土。

10)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方面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

11)不在现场设置沥青熬制点,所使用的沥青铺料由合法的厂家供给。

12)禁止在工地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产生有害、有毒气体和烟尘的物品。

13)涂料及装修材料的选取应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室内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进行,选择无毒或低毒的环保产品或使用环保型的装修材料。

14)除以上外,建筑工地大气污染物防治要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地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

1.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项目施工时拟设置施工废水收集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场地喷洒抑尘、建筑材料的冲洗等方面,禁止外排。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2)施工人员少量的生活洗涤废水用于施工区降尘,不外排。

3)雨天对粉状物料堆放场所和临时存渣场进行必要的遮蔽,减少雨水冲刷;

4)施工区设置截排水沟,并对裸露边坡进行保护,防止水土流失而进入周围水体。

5)注意施工期节约用水,减少废水的产生,且尽量避免雨季土石方施工。

6)分段、分区施工,降雨期间禁止进行挖填方作业,做好施工场地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避免场地的物料等因降雨地表径流引起冲刷并进入附近水体。

7)地表径流、基坑涌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抑尘,回用不完的情况下,经沉淀处理后就近排入附近沟渠,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8)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1.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运输车辆行驶时间,不在夜间安排施工活动及运输活动,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与设备、并加强维护与保养。

2)在临近敏感地段施工时设置围栏隔护。

3)施工车辆应减速慢行,同时在通过施工场区、运输道路沿线居民聚集区时应禁止鸣笛。

4)一般情况禁止在12:00~14:00、22:00~次日6:00施工,特殊需连续施工的作业除外,须连续施工的作业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请环保部门批准,并在附近受影响区域张贴告示。

5)对渣土、建筑材料的运输尽量安排在非居民休息时段进行,避免夜间时段进行,以减少载重汽车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6)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从源头控制噪声的产生。

7)尽量合理安排施工期,缩短施工期限。

1.4施工期固废处置措施

1)项目区内挖方仅在项目区内作短暂停留,各子项目挖方全部在项目区相互调用,不产生永久弃渣,不足部分向合法料场购买碎石、片石、块石等。

2)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优先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地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临时堆放于场区的建筑垃圾应在周围设置档护措施,必要时在其上方设置遮挡措施,减缓其产生对环境空气、地表水以及水土流失影响。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委托处置。

4)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种固废要求及时进行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加强对施工人员和施工过程的管理,规范固体废弃物的堆放与处置,文明施工,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6)项目挖方、建筑材料、砂石料临时堆放于占地范围内或路边荒草地,严禁占用原生植被,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须进行植被恢复。

7)施工机械、车辆定期维护保养,主要依托于县城、弄璋镇机械、车辆修理厂,产生的废机油等固废由修理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1.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占地范围进行施工建设,严禁超界限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

2)施工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严禁进入河道;

3)施工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约束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影响区以外的林地,避免施工人员随意砍伐林木、随意破坏植物植被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发生;

4)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场地,按照“宜树则树、宜草则草”的原则,采用当地树种、草种尽快绿化恢复。

5)建筑风格应遵循地方自然生成建筑格调,力求做到造型优美、色彩和谐、空间轮廓线丰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6)若在实际施工中发现调查遗漏的保护植物,应按照首先避让,无法避让的采取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并保证成活率。

7)对于永久占用地、临时用地占用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绿化土,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

8)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不超计划占地,避让榕树,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不随意砍伐。

9)加强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在河道内捕鱼、电鱼、炸药等对鱼类资源造成影响的行为。

1.6对农业的保护措施

1)进一步减少占地、保护耕地的建议

应优先选择能够最大限度节约土地、保护耕地的方案,本工程在设计和可研阶段的方案选择时,满足工程技术标准的条件下,优先选择了占用耕地少的方案。在下一阶段设计中,仍应高度重视工程占地问题,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设附属设施,从而尽可能地节约耕地。

施工场地、施工营地等临时占地尽量选择永久占地范围内,以减少这部分临时占地量,有效保护沿线的耕地。

2)对农田的保护与补偿措施

主体工程施工前,先剥离表层熟土,清除树根及杂草根系后再进行主体工程建设,表土剥离厚度一般为0.3m。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要采取土袋挡护坡脚的临时防护措施。

主体工程施工,最好在一季作物成熟收割后进行,要避开雨季施工,做好原材料的堆放和废弃料的处理,避免污染耕作土,间接影响周围植被的生长。对不可避免的农田临时占地要缩短占用时间,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绿化、边复耕。且施工时,必须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对于运输车辆,也要尽量走固定的路线,将影响减小到最小范围。

3)农田水网体系影响减缓措施

道路布设:项目道路所在区域地表水系主要为大盈江,在符合路线走向和路线设计规范的情况下,尽量选择河流顺直、岸线稳定,地质条件好的河段。

农田灌溉设施:项目的建设将破坏部分既有的水利设施,在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将对这些被破坏的水利设施进行恢复和补偿。

路基排水:路基排水应汇集至排水边沟集中排放,排放口应设沉淀、过滤池,同时在距进水口 0.5m 处设挡板,使路基排水经沉砂、过滤、消能后排放于农灌沟渠,减轻对现有的农田灌溉系统的影响。

4)复耕措施

及时复耕:施工结束后及时把剥离的表层熟土回填至周围的临时用地复耕区内。

设置灌排系统:施工场地土地复耕时应设置排灌系统,并且衔接既有排水系统,保证土地复垦区的排水和灌溉,结合进场道路及既有农村道路,在复耕区范围内结合排灌渠道布设。

改良土壤:先采取工程或生物措施保土,使土壤流失量控制在容许流失量范围内,再种植豆科绿肥或多施农家肥改土,当土壤过砂或过粘时,可采用砂粘结互掺的办法,此外,在种植绿肥作物改土时必须施用磷肥。

抚育管理:土地复耕后必须进行抚育管理,通过采取松土、灌溉、施肥、除蘖、修枝等措施进行管护,对自然灾害和人为损坏采取一定的补植措施,避免“只造不管”和“重造轻管”,提高土地复耕的实际成效。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2.1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区使用电能、天然气、液化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禁止燃煤。

2)住宅楼、餐饮业厨房应设置内置烟道,产生的油烟经收集,并经净化设施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方可排放。油烟净化设施应选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产品,确保油烟处理效果。

3)化粪池设为地埋式,并加盖,定期清掏,周边绿化。

4)加强公厕管理,勤冲洗、常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管理,定期消毒。

5)合理布置垃圾桶、垃圾收集桶,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桶、垃圾收集点设为封闭式或半封闭式,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并保持垃圾收集系统洁净。

6)合理调度停车场车辆的停放,减少发动机工作的时间和在停车场行驶的距离,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停车区周围种植绿化,对汽车尾气进行吸收。

7)备用发电机置于专用发电机房,发电机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效果。

8)针对二期工程接入市政管网前,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须设置为地埋式,对所有构筑物加盖,并设置专门排气口;污泥及时清运,加强日常管理,定期进行检修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定期消毒,加强周边绿化。

2.2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设置雨污分流系统。

2)项目近期二期工程在规划区内自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不接入污水主管,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一期工程、三期工程经过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排入盈江县污水第二污水处理厂。远期项目产生废水经过预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盈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针对大健康产业园的医疗废水,须采取消毒池消毒预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管网。

4)二期工程自建的污水处理站的设计、施工等须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最终处理工艺由有资质单位确定,但出水水质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处理规模不低于2000m3/d。

5)饮食业废水须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才能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6)道路须加强两侧排水系统的维护,定期进行排水系统的清淤,以确保降水畅通排泄。

7)项目的自建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要与其他工程同时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随项目所有基础设施投入使用的同时投入运行。

8)加强污水处理站的管理,避免因管网或池体破损,造成污水渗透,影响地下水水质。并设置专人对污水处理站维护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同时配合各级环保部门检查。

9)若项目投运时盈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未建,则要求建设方自建污水处理站对项目废水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方可排放。

2.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1)在建设的道路两侧加强绿化。

2)餐饮业等商铺应加强管理,采用低噪声的厨具设备。

3)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风机、水泵、厨房风机、空调等设备等选用高效、节能、低噪音和低振动的设备。

4)对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噪音较大的设备置于独立设备房内,采用隔音消音处理,如通风风管上设消音器;并采用隔振措施,如采用橡胶或弹簧减振器,弹性吊架、柔性接头等。

5)加强车辆出入管理,合理调度车辆,进入项目内的汽车限速、禁鸣。

2.4运营期固废处置措施

1)在项目区域内设置分类垃圾回收桶对垃圾进行收集,尽可能地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分别对废纸、废电池、玻璃、废旧金属等进行回收。

2)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垃圾投放至垃圾箱内,由项目区工作人员定期将垃圾运至垃圾收集点,最终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针对餐饮业厨房厨余垃圾及泔水:厨余垃圾中的菜叶、菜头等由当地村民清运用于牲畜饲养,其余不可回收利用的统一用有盖塑料桶收集,按照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处置,不外排。

4)要求引入的餐饮服务单位定期清掏按照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5)化粪池污泥需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抽吸清掏;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经处理系统中的污泥压滤机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6)项目配套建设的排水沟、污水管网产生的淤泥,须定期清掏,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7)若后期引入医疗服务机构,若产生的医疗固体废物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损伤性废物需先毁形),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收运处置。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须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行。

2.5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绿化区采取标明爱护花草等警示标语,减少项目区及周边植物的破坏;

2)提醒游客垃圾不能随意丢放,尽量减少游客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3)及时绿化,项目区尽可能增大绿地面积;

4)合理布设旅游线路,各个景区间设置网络化的步行道。同时加强宣传游客环保知识,从游客素质教育强化项目区的环境保护。

5)加强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性,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投入力度。

2.6地下水保护措施

1)委托资质单位对地下水进行勘察,根据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合理设置取水点和取水量。

2)节约用水,通过加强管理,合理设置泡池换水周期和换水量。

3)加强厂内绿化,增加区域地下水涵养补给,保护地下水环境。

4)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污水通过规范化的污水管收集处理,渗漏率极低,项目区需要建设的化粪池、污水处理系统严格按照规范化的图纸设计并施工,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可防止其对地下水污染。

2.7外租单位入驻要求

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多个特色商业区。商铺拟采取招租方式经营。项目招租范围为:餐饮业、旅游产品销售、玉石销售、特色民族民俗工艺品销售等,不涉及汽车维修业等,具体招商情况视情况而定。项目外租部分的进驻经营单位,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的相关规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2)禁止经营危险化学品单位进驻;入驻经营单位应保证固体废弃物中不含有害、有毒危险品;若排放物中有危险品,属危险废物,须另行向相关环保主管部门申报;

3)租赁项目商铺进行餐饮等经营单位入驻时,需自行办理环保手续。

4)产业园若有加工生产企业入驻,将控制好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需自行办理环保手续。

2.8环境风险保护措施

1)项目配电设备定期检修,掌握配电设备的运行状态,发生设备老化及时进行更换,避免因停电事故造成污水非正常排放。

2)24小时安排人员对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管理,当污水处理设施出现事故时应及时更换,并及时维修故障。

3)若项目投运时盈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未建设或未建成运行,则要求建设方自建污水处理站对项目废水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方可排放。

4)不得直接将废水排入农灌沟用于农灌,若发现废水排入农灌沟渠则及时进行围堵,抽回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

5)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应急方案,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备案。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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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我单位报批的《德宏大盈江万塔小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可以进行全文本公示。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施工。我单位承诺填写的《信息公开表》情况属实。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德宏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云南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五批重点县盈江县2015年建设工程

建设地点

盈江县盏西镇棚果、南岭、帮朗、平场、芒尖、东洪、小勐龙村和卡场镇五排村

建设单位

盈江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盈江县盏西镇棚果、南岭、帮朗、平场、芒尖、东洪、小勐龙村和卡场镇五排村,主要进行盏西镇棚果、南岭、帮朗、平场、芒尖、东洪、小勐龙7个项目片区和卡场镇五排1个项目片区引水灌渠进行续建配套改造。具体建设内容为改造引水堰13座,改造引水渠总长50.404km,其中: 改造引水渠20条、渠长38.048km,支渠19条、渠长8.332km,铺设输水干支管2条,长4.024km,配套渠系建筑物68处;总投资2659.23万元,环保投资为36.17万元,占总投资的1.36%。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项目主要对环境的影响表现在施工期,本项目已建成,施工期已结束,经业主核实,项目已完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已采取了相应的施工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和周围居民的影响已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期未接到周边居民和企业投诉现象,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1)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基础开挖、设备冲洗等产生的施工废水。项目设置不设集中施工营地,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由当地村民进行清掏后用于农田施肥;施工废水经场区内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少量地表径流通过设置临时排水沟、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回用不完经沉淀池后排入周边的地表水体;项目施工期未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未接到关于水污染的投诉情况,项目施工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在施工期间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的主要因素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的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等。项目施工,对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面定期洒水,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设置遮盖和防护措施,易散落物质全部实行密封运输;对受影响的施工人员配备口罩、风镜等防尘劳保用品;选用专业作业车辆,选用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由于项目地处乡村地区,污染物产生量不大,空气扩散条件好,项目施工期未对周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未接到关于环境空气的投诉情况。

3)噪声

施工期施工方加强了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合理安排了施工场所和施工时间,并做好施工人员自身防护工作;运输车辆采取限速、禁鸣,控制载重量、避免夜间运输等措施。由于本项目工程为移动分散施工,项目施工噪声对这些敏感目标的影响时间短、影响程度也较小,加之通过噪声距离衰减,并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项目进行施工时,对项目沿线的敏感点产生的噪声影响在可控范围内;项目施工期间未收到扰民投诉问题,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土石方、施工垃圾以及生活垃圾;项目施工土方量开挖随挖随运,留有回填的土方就近堆放在施工作业带内,弃方用于施工道路和村寨机耕道路回填,不设置渣场。项目施工期产生了少量废弃建筑材料(包括砼砌块、废钢筋、绑扎丝、废管材)和废包装材料;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别收集堆放,废材料、废包装袋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由施工方统一清运;不能回收再利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各施工区设置生活垃圾桶,集中清运至当地村寨垃圾收集点,最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施工期各固废妥善处置,未接到关于固废的投诉情况,目前弃渣已经全部清运完毕,生态已经基本恢复,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非常小。

2)运营期环境影响

项目为农灌沟渠建设项目,项目运营期工程本身不排放污染物,运营期主要产生污染物为固体废物,主要为沟渠、渠系建筑物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淤泥,清理出来的淤泥就近回用于周边耕地,运营期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工程建成后,可增加盈江县有效灌溉面积2.2358万亩,提高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节水灌溉面积、减少输水损失、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灌溉效益、粮食产量、农民收入;项目建设完成后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显著。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已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水防治

1)根据本工程的情况,分段施工,土方量开挖随挖随运,项目开挖一段回填一段,开挖土石方需回填的就近堆放在开挖一侧,余方及时清运回填。雨天对开挖的土石方进行遮盖,减少水土流失避免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2)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筑堤材料(如水泥、砂、石料等)在运输过程中的防止洒漏条款;禁止将施工余土及垃圾清运入地表水体,加强监管,避免施工对水体造成影响。

3)施工废水循环使用,最终排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4)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

5)在施工区域设置沉淀池,雨水冲刷的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有效收集。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过程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地表径流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抑尘,回用不完的情况下,经沉淀处理后就近排入地表水体。

6)施工中车辆维修、清洗到社会车辆维修清洗中心维修清洗。

7)项目设置不设集中施工营地,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圾经旱厕处理后由周边村民清掏后用于农田施肥。

2)废气防治

1)施工作业避开大风天气,对施工场地和运输车辆行驶路面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土石方、基础施工阶段及风速较大的天气加大洒水频率。

2)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混凝土成料运输采取封闭运输方式,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保持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装载货物堆码整齐,限制车速,严禁超高、超载运输;设置遮盖和防护措施,易撒露物质全部实行密封运输,有效抑制粉尘和二次扬尘污染。

3)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或废弃物,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避风处,并采取下列扬尘防范措施:1.覆盖篷布;2.定期洒水降尘;3.袋装。粉状物料场所远离关心点,减少堆放时间及堆存量。

4)粉尘、扬尘、燃油产生的污染物对人体健康有害,对受影响的施工人员配备防尘劳保用品,如口罩、风镜等。

5)加强施工管理,提倡文明施工、集中施工、快速施工,减少施工废气的影响面与影响时间。

3)噪声防治

1)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选择高噪声场所位置,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

2)项目施工期运输施工物资,合理选择运输路线,注意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途经路段附近有居民区等敏感点路段,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控制汽车载重量。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在2:00~次日6:00和午休时间进行施工。

4)施工操作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如佩戴耳塞、头盔等。

4)固体废物防治

1)规范施工期间施工车辆在物料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未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未造成道路扬尘二次污染。

2)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其中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全部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地点回填,无随意丢弃现象。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桶,集中清运至当地村寨垃圾收集点,最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置。

5)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1)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优化设计,特别是优化挖填工序,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弃土、石、渣及时回填、清运;减少临时占地面积,未对周边树木随意砍伐和破坏。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缩短施工周期,减少开挖基坑的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和汛期施工。

3)项目竣工后已经基本完成回填,工程弃渣已全部清运,目前生态已经基本恢复。

6)生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进行了合理的施工布置,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直接受影响的范围内,未对工程区域外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2)项目施工中执行“分段施工,边开挖边回填原则”,施工后进行地貌、植被恢复,以植被护土,防止或减轻水土流失。

3)对土壤、植被的恢复,遵循破坏多少,恢复多少的原则。

4)施工期做好了现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未出现随意砍伐破坏施工区内外的植被、作物的情况。未出现一切狩猎活动,未对周围野生动物造成惊扰。

5)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未直接向水体排放,未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

6)控制施工扰动范围,减少对河道的扰动,减少水体悬浮物含量。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工程本身不排放污染物,运营期主要产生污染物为固体废物,主要为沟渠、渠系建筑物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淤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和现场勘查,项目建设完成后已经全部移交给乡镇和村上,日常运行维护运营由乡镇和村上负责,清淤方式为人工清淤,清理出来的淤泥就近回用于周边耕地,运营期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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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兹有云南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五批重点县盈江县2015年建设工程需进行行政许可批复公示,《云南省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第五批重点县盈江县2015年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文本及本工程均不涉及商业秘密,可以进行全文公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