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民政局

县纪委第六监督检查组对盈江县民政局财政供养人员建筑庭院屋顶整治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浏览量:3651    作者:黎志 日期:2017/5/10

 

实施新一轮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点讲话精神,努力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举措。也是严肃法律红线,加大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力度,遏制违反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私搭乱建行为,提升城乡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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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全面整治在庭院、屋顶上随意搭建了铁皮房、石棉瓦房等私搭乱建,在经反复研究、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指挥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建筑庭院屋顶整治改造工作的紧急通知》(盈人居指〔2017〕16号)文件,在全县进行公告,明确了总体要求、整改范围、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统一色调布局和建筑材料。盈江县民政局根据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积极整改问题,全面落实任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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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上午,根据中共盈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盈江县县城规划区内财政供养人员建筑庭院屋顶整治改造工作监督检查方案文件要求第六监督检查组组长何斌、副组长孙体良等一行对盈江县民政局财政供养人员建筑庭院和屋顶上建筑物、搭建物、构筑物的拆除整改、干部履职、单位的两个责任落实等内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