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全县违规建造“活人墓、大墓、豪华墓”的行为,规范丧葬管理,全面治理乱埋乱葬现象,着实消除“活人墓”,和谐有序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2018年12月,盈江县通过制定“活人墓”深入开展活人墓、大墓、豪华墓的清理整治工作。通过制定方案、全面宣传发动专项整治行动,真抓实干,全县活人墓、大墓,豪华墓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截至2019年4月22日,全县已自行完成拆除“活人墓”177冢,整改搬迁4冢。其中:涉及公职人员修建的168冢,村民群众修建的8冢。各乡镇落实情况为:平原镇2冢、太平镇2冢、旧城镇1冢、弄璋镇1冢、昔马镇9冢、那邦镇14冢、卡场镇0冢、盏西镇10冢、铜壁关乡1冢、油松岭乡0冢、新城乡1冢、芒章乡0冢、支那乡1冢、勐弄乡0冢、苏典乡0冢、农场管委会85冢。
全县活人墓、大墓、豪华墓清理整治工作已全面铺开,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分二阶段:
1.自行整改阶段(2019年9月30日前):墓主或墓主的亲属对“活人墓”自行拆除,对已安葬的大墓、豪华墓按规定进行整改。大墓、豪华墓整改标准为单墓不超过4平方米,双墓不超过6平方米,高度不超过1.5米。
2.强制整治阶段(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配合乡镇(农场)依法对未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的“活人墓”进行强制拆除,对大墓、豪华墓进行强制拆除整改。
主办单位:盈江县人民政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滇ICP备13004035号-1 联系电话:0692-8188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