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德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偷越国边境严格新办电话卡和电话卡管理工作的通知》(德疫指发〔2021〕18号)要求,全面加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德宏州外人员在盈江县新开、补办电话卡的,需提前联系并到县公安局开具证明方可办理(地点:盈江县公安局疫情防控办336室;联系人及电话:谷警官 13908758402)。
二、广大城乡居民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严禁将电话卡违规赠予、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
三、盈江辖区电信运营企业和代理商要严格执行办理电话卡实名制,创新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确保电话入网环节人证一致,有效防范治理二次倒卖电话卡和用户名下不知情办卡等问题。
四、县公安局出具证明前要认真核实人员身份信息,确保人证一致。县工业和商务科技局要督促电信运营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规范电话卡办理程序。
五、对违反本通告规定,为非法入境人员提供便利,造成疫情输入或扩散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692-8189682。
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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