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我国人民寄托哀思、缅怀先辈、祭奠英烈的传统节日。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推动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生态文明,有效防止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保护好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向全乡广大各族干部群众发出“无火清明”倡议:进入林区、草场上坟祭奠要自觉扫“防火码”,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牧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域违规用火,严格禁止抽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烧秸秆、烧田边地脚等行为,做到“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焚香、燃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俗,以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敬一杯酒、清扫一次墓碑等无火、无烟、绿色、环保的祭祀方式表达哀思。建立亲属微信群、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情感表达、家风传承上来,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祭祀新风尚。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以身作则,积极主动对违反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劝阻,严防森林火灾。要带头抵制各种用火祭祀,带头制止在林区、草场燃烧香烛纸宝、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要广泛向亲朋好友、乡里乡亲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知识,扩大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的“人人防火”社会氛围。 遇到野外违规用火,要进行劝诫并制止,如果制止不了,要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不做旁观者。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不要惊慌失措,要科学合理避险,并及时拨打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2119"。 共建生态屏障,同塑生态文明美丽支那,是全乡人民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希望大家积极发扬主人翁精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让逝者安息,让生者平安,让绿水青山更好地服务于民,恩泽子孙万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