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隆兴矿业有限公司等42户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未依法报送2019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涉嫌“公司(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请盈江隆兴矿业有限公司等42户企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补报年度报告并申请移除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依法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履行的,我局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符合吊销条件的,将予以吊销营业执照。
本公告发布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信息公告栏(网址:http://yn.gsxt.gov.cn/)和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专栏(网址:http://www.dhyj.gov.cn/jdzfj/web/index.aspx)。
联系人:朱钰萍、戚森;联系电话:0692-8186542 。
[附件: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1月20日责令限期改正企业名单 ]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