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安委会,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云安办发电〔2018〕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政府主要领导要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担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迅速组织有关部门专题研究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工作,要针对本地区事故防控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突出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隐患治理、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抓早抓小,对症下药,重拳整治,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势头。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级、各部门要立即行动,加大路面执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教育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道路运输部门、旅游等部门要主动牵头,按照《通报》和国家、省、州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好全州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附件:《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云安办发电〔2018〕16号)
[附件: 附件:云安办发电[2018]16号 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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