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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5797   作者:  日期:2018/5/30

                                                       盈政办发〔20184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盈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3月30日

 

 

 

盈江县2018年统筹整合

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省财政厅农业处关于贫困县制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指导意见》、《德宏州财政局关于贫困县制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指导意见》(德财农〔2017〕2号)等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扶贫开发一系列决策部署,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改革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

二、整合目标

紧紧围绕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村出列,贫困县摘帽的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各行业、各级次、各渠道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水池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资新格局,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绩效,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按照中央和省、州确定的紧紧围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目标,增强改革创新勇气,主动作为不受制于现状,不为原有思维定式、原有管理方式所限,坚持用改革创新办法,突出制度创新,彻底解决“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统筹规划、民主决策。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做好项目建设规划,通过群众参与、部门审核、扶贫把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审定,科学、民主决策资金投向。

(三)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四)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把脱贫攻坚作为新时期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支持贫困地区以脱贫攻坚规划为统领,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上级及县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

(一)中央层面统筹整合资金有17项: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水利发展资金;3、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林业改革资金;5、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6、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7、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8、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9、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10、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12、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3、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14、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15、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16、旅游发展基金;17、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资金。

(二)省级层面统筹整合资金有21项:1、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以工代赈(含示范工程)资金;3、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发展类资金);4、水利专项资金;5、农业发展专项资金;6、林业补助资金;7、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8、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9、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专项资金;1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1、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12、农村危房改造与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3、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14、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15、山洪灾害防治经费;16、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资金;17、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18、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补助资金;19、旅游发展资金;20、供销综合改革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部分);21、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资金。

(三)州级层面统筹整合资金有7项:1、财政扶贫资金;2、农业发展资金;3、林业发展资金;4、水利发展资金;5、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发展类资金);7、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州级财政配套资金。

(四)县级层面统筹整合资金有6项:1、财政扶贫资金;2、农业发展资金;3、林业发展资金;4、水利发展资金;5、美丽乡村建设资金;6、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发展类资金)。

五、整合程序

(一)县扶贫办、乡镇依据总体规划,提出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统筹办),会同县发改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县政府审定,建立年度项目库。

(二)财政部门收到上级财政涉农资金指标后,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商,并经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年度项目库中拟定实施的项目,报县人民政府审批。财政部门收到县人民政府的批复后,将资金指标下达到实际使用单位。 

六、整合规模、用途及项目分类

(一)整合规模

根据本年度上级提前下达、预告资金规模及财政投入政策因素等情况,经汇总测算,2018年整合的资金规模约为15498.2万元(详见附表2),其中:中央资金13463.79万元,省级资金1318.41万元,州级资金216万元,县级资金500万元。到年度中期和年末,再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进行调整整合规模。

(二)资金整合用途及项目分类

 整合后的资金15498.2万元主要投入在以下几个方面(详见附表3、4)。

1.基础设施方面11350.03万元,其中:农村交通8799.03万元,水利2551万元。

2.产业发展方面2076.98万元,其中:种植业742.68万元,养殖业384.3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贴息950万元。

3.民生改善方面1801.19万元,其中:危房改造1101.19万元,美丽宜居乡村建设700万元。

4.公共服务方面270万元(教育条件改善雨露计划)。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确保全县贫困乡镇、贫困村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成立盈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委政研究室(县新农办)、县监察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扶贫办、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审计局、县移民开发管理局、县供销社、人行盈江支行及各乡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精准扶贫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审议确定全县精准扶贫总体发展思路、年度实施计划,研究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计划;解决资金整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对项目资金整合使用进行绩效考核。

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余顺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苏清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抽调组成。

(二)强化措施,主动公开。各乡镇、各单位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以规划为基础,将脱贫攻坚任务细化到具体项目,明确时间安排和资金需求。按照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任务挂钩的要求和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制定具体项目实施计划,并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同时,相关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协调,形成合力。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乡镇、涉农单位的协调配合,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信息通报制度。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报送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上下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四)严肃纪律,强化监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县直有关单位,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成效考核、绩效评价。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的资金监管机制。对在资金整合管理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违纪违法的,严肃问责,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方案附件] 

监督电话: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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