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财农〔2018〕14号
县农业局:
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1—3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批复》(盈政复〔2018〕66号)文件要求,现将《德宏州财政局 德宏州扶贫办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度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德财农〔2017〕197号)2018年度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万元统筹整合调整下达你单位(其中:勐弄乡产业扶持222260元),列入2018年“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按照《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支出进度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222号)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等有关要求,切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简化报账流程,资金及时形成支出,年度内结转结余规模务必控制在8%以内,结余结转较大的,一律按有关规定收回重新安排用于扶贫项目。项目管理费根据工作需要,从分配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按照最高不超过1%的比例据实列支。
二、实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
监督电话:12317
盈江县财政局
2018年04月0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