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财政预算安排县红十字会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万元用于人道救助工作。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经8月13日盈江县红十字会班子会议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决定将5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用于救助部分事实无人抚养学生(不含民政已救助的孤儿)。资金救助对象和范围为3至18周岁品学兼优的事实无人抚养学生50名,每名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救助资金壹仟元整(¥1000.00)。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村民小组、村委会、乡镇和县红十字会班子审核,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现已确定46名救助对象。根据《救助方案》规定,现将46名救助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8月30日前向盈江县红十字会反映,联系电话:3013015,联系人:胡凤娥。
[附件: 盈江县红十字会2018年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救助对象名单]
盈江县红十字会
2018年8月2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