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财农〔2018〕48号
昔马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8年8502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的通知》(云财农〔2018〕125号)及《德宏州财政局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扶贫办关于下达2018年186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的通知》(德财农〔2018〕102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盈江县昔马镇胜利村、保边村、团结村3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工作经费3万元(每个贫困村1万元)下达你单位,列入2018年“213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其中:1.4万元,列入2018年“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1.6万元,列入2018年“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请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3〕251号)、《云南省省对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贫开办发〔2016〕50号)和《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厅字〔2018〕15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盈江县财政局
2018年8月1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