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经普办字〔2018〕26号
各县市经普办,州经普办各成员单位:
当前,德宏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处于单位清查的关键阶段,各县(市)、各乡(镇)、街道和社区普查员已经在辖区内进行了“地毯式”入户清查。因单位(公司)搬迁、更换经营地、没有开展实际经营、联系电话变更等原因,部分单位(个体户)还未进行清查登记。
为了找全、查清、划准所有普查对象,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德宏州经普办起草了《德宏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现下发各有关单位,并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以合适的方式用最快的速度发布出去。
具体要求为:
一、全州统一发布一个公告,各县市要在县市级主流媒体上迅速发布,其他有利于公告传播的媒介均可发布。
二、各成员单位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迅速发布。
三、德宏传媒集团要协调好德宏网、德宏团结报、德宏电视台、德宏广播电台迅速发布。
四、连续发布时间为2018年10月26-29日。
德宏州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