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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德宏州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迅速发布《德宏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的通知

浏览量:17040   作者:  日期:2018/10/26

德经普办字〔201826

各县市经普办,州经普办各成员单位:

当前,德宏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处于单位清查的关键阶段,各县(市)、各乡(镇)、街道和社区普查员已经在辖区内进行了地毯式入户清查。因单位(公司)搬迁、更换经营地、没有开展实际经营、联系电话变更等原因,部分单位(个体户)还未进行清查登记。

为了找全、查清、划准所有普查对象,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德宏州经普办起草了《德宏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现下发各有关单位,并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以合适的方式用最快的速度发布出去。

具体要求为:

一、全州统一发布一个公告,各县市要在县市级主流媒体上迅速发布,其他有利于公告传播的媒介均可发布。

二、各成员单位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迅速发布。

三、德宏传媒集团要协调好德宏网、德宏团结报、德宏电视台、德宏广播电台迅速发布。

四、连续发布时间为20181026-29日。

[附件: 德宏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

 

                  

 

                                  德宏州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