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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9762   作者:  日期:2018/11/22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国家、省、州关于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部署要求,着力建设宜居县城和秀美乡村,推进建设美丽幸福新盈江,根据《德宏州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德政办便签〔2018914号)精神,结合盈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建设县城宜居、乡村秀美的美丽幸福新盈江为主题,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依法治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通过开展清洁家园百日行动,集中攻克一批影响城乡环境面貌的脏乱差堵难题,全面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巩固全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阶段成果,不断改善城乡居住发展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基本原则

——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县直有关部门为城区清洁家园的主要责任主体,并对涉及农村业务、项目负具体责任,乡镇配合抓好有关具体事项的落实。各乡镇政府为辖区农村清洁家园百日行动的主要责任主体,负责行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统筹辖区各村委会(社区)具体负责推进落实。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以主城区、乡镇集镇区、重要交通沿线和旅游景区景点周边村庄,以及现有国家级传统村落、省级规划示范村、民族特色和旅游特色村为重点,集中开展清洁家园攻坚战,培育典型,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城乡基础条件和环境面貌短期内得到明显提升。

——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城乡群众投身百日行动;充分保障群众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其参与城乡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健全机制、长效管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治标与治本同步推进,完善保障措施,健全管理体系,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久、深入开展。

四、目标任务

在继续推进城乡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及《盈江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确定的目标任务基础上,全面启动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利用100天的时间,对全县城乡环境来一次大扫除、大清理、大提升,使全县城市脏、乱、差、堵以及各类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市面貌明显改变,乡镇村庄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村容村貌美化提升。  

组织领导

 

清洁家园百日行动由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指挥部及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不再单独成立组织机构。其中涉及农村村容村貌提升工作,由县危房改造指挥部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统筹抓落实。

指挥部负责落实省州县有关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方案文件,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县人居环境指挥部综合办公室负责清洁家园百日行动日常工作,按月统计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根据指挥部的安排,加强对各成员单位的衔接协调,督促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及时提出工作建议;研究制定考核评分办法,组织开展工作考核验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县级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围绕牵头和涉及到的工作任务,对各乡镇进行督导协调和技术指导。

五、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

1.整治城区环境乱象。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取缔城区主次干道、医院、车站、学校周边等主要场所占道经营的固定摊点、马路市场等;整治门前乱设摊、乱堆放以及违法占用道路、人行道、停车位的经营行为,取缔马路仓库马路工厂、马路洗车、修车点;通过源头监管、机动巡查、定点蹲守等方式严厉查处乱倒建筑垃圾,超高、超重、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运输货物车辆未密闭覆盖等违法行为;加强广告牌匾治理,对街道广告牌匾进行规范, 治理临时性宣传广告及悬挂物,对陈旧、破损的户外、楼顶、墙体广告牌进行更新,无规划设置手续或手续超期的予以拆除;深化小广告治理,对主次干道和小街小巷居民区的牛皮癣进行拉网式、全面彻底清洗,落实小广告定点粘贴、城市牛皮癣清理市场化运作;大力整治绿化带乱搭乱挂、占绿毁绿等乱象,提升绿化景观化水平。

2.整治城区环境卫生。全面开展车站广场、饮食摊点、集贸市场、废旧品回收站点、街巷院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对积存垃圾、卫生死角进行认真的摸底和清理,对整治后的区域制定出长效管理措施,做好清理整治后的管理和美化工作;继续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环境卫生清扫日制度,组织辖区内各单位、社区、住宅小区认真开展房前屋后、室内室外环境卫生大清扫、大清运、大整治;加大垃圾中转站建设力度,配齐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引导沿街单位、商户、住户规范收集、投放垃圾并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密闭运输;建立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制,认真落实环卫作业标准,随时保持道路的清洁干净,确保垃圾桶内不满溢、无垃圾暴露;加强城市公厕管理,做到专人管理、按时开放,卫生质量达标。

3. 整治城区河道沿线环境。对城内流经河道进行环境卫生整治,严格控制污水超标排入,做到水体无发绿、发黑、发臭等现象;建立健全河道管理机制,河道环境卫生有专人管理,定时清理漂浮垃圾和沿岸杂物,及时清除淤泥垃圾,保证水流通畅;通过整治,河道要达到水面无漂浮物,无蚊蝇孳生,岸边无乱倒垃圾的标准。

4.整治建筑工地。全面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规范设置施工场地隔离护栏,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不得拖带泥尘,不得抛、洒、滴、漏,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拆迁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建筑工地围墙涂刷生态环保、创卫、健康教育等宣传内容。

5.整治城区交通秩序。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对现有交通标志、标线、标牌、红绿灯进行全面清查、检修、整改;认真研究分析城市交通流量、流向,结合实际需要,新设置一批红绿灯、道路标志标线,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连贯,以及红绿灯故障、不清晰、转换时间不合理等问题。进一步加大交通执法力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强化动静态城市交通秩序管理,加强车辆分流和交通疏导,综合治理交通违法行为,规范电动车辆的管理,重点查处各种机动车辆乱行驶、乱停放、乱调头等行为;切实加强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禁止黄标车驶入城区,并完善黄标车限行标志。针对城市拥堵的重点地段和重点时段,通过车流调控、加强疏导以及合理运用禁行、禁左、单行等措施,切实缓解交通拥堵。

6.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护。重点围绕城市美化、绿化、亮化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对城区主干道破损路面、护栏、护坡、花圃、树围石、路沿石、垃圾桶(箱)等进行全面整修;加大行道树、花池绿篱以及其他绿化设施的管护力度,对城区园林绿化景观进行提档升级、增植补植,及时修剪、清理残枝落叶,清除绿篱、花池、花盆及绿地中的纸屑、烟头、果皮核、塑料袋等杂物和污染物;对城区的亮化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及时拆除破损残缺的灯箱广告;对有线电视信号线、输电线、电话线、网线、电缆线等进行规范。

(二)深入开展乡村环境整治

1.整治村庄环境。全面开展四清一增行动:清垃圾。清理村内道路、村庄周边积存垃圾,重点是村街路口、村内主干道等关键地段,做到及时清运、集中填埋处理,彻底改变垃圾随处乱扔、随处可见的情况;同时,严格属地管理,强化乡镇主体责任,加大巡查力度,严防垃圾偷倒、乱倒行为的发生。清杂物。清理村庄巷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柴草杂物、废弃建筑材料,清理村内散落粪堆、砖头瓦块等,确定固定放置点,做到码放整齐、堆放有序。清残垣断壁。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清理、修整坍塌破房、残墙断壁,使村内从主街道到小街小巷整洁通畅。清庭院。对农民家中的脏乱差现象进行治理,清除院内垃圾、杂物,规整院内堆放物品,及时清理畜圈粪便,做到房内、院落整齐清洁、明亮舒畅。增加绿化。充分利用乡镇、村庄闲置空地,运用适生树种和生态方法营造乡村景观,建设菜园、田园、果园、花园等绿化景观,创建园林乡镇和绿色村庄。

2.整治集镇秩序。以干净、有序、畅通为原则,对集镇秩序、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大力整顿集贸市场内部环境,对乡镇集贸市场实行全天候动态保洁,并按需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场内场外产生的垃圾随脏随扫、日产日清。大力整顿占道经营行为,加强对经营摊点的管理,引导占道经营摊点入市经营,对集市内的乱摆乱放的摊点一律取缔;加强沿街经营门店管理,各类经营物品不准悬挂式摆放在室外,有门店的不允许出店经营,占用道路面积的门头广告、摊点雨棚一律拆除。大力整顿以路为市阻碍交通现象,严禁各类车辆违法占道停车,乱停乱放及用车装载货物进行交易;严格交通秩序管理,大货车、小货车、三轮车等车辆必须按规定的站点停靠。大力整顿污染镇区路面行为,严禁占用集镇道路堆放砂石物料及施工机械,施工废水不得流向路面,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不得污染集镇道路。大力整顿垃圾广告及乱搭乱建,对集镇范围内的乱贴乱画、户外广告、牛皮癣进行集中清除;规范户外广告,对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标语牌、橱窗等要予以强制拆除。

3.整治水体污染。按照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部署要求,围绕水系畅通、河面清洁、岸坡整洁、水质提升的目标,以清淤、连通、控排、清洁为重点,全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疏浚淤积河道沟塘,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实现河道无淤积、无违法占用行为,水体无漂浮垃圾、无有害浮萍,河坡无垃圾杂物、无草堆柴堆。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加强农村自然湿地保护,保持水面洁净、水质清澈、水岸整洁,解决好农村河道脏乱差、黑堵臭的问题。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切实做到入河排污口设置有审批、整治依规划、排污有控制、总量不超标

4.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按照全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会议要求,确保201812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整改任务。县环保局和涉及乡镇要对照问题清单,倒排工期,明确分工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切实推进整改落实。按照10月、11月实行周报制,12月实行日报制的要求,县环境保护局要抓好整改工作的统筹,并按时收集、定期向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整治情况。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整改工作推进到位。5.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原料化、基料化、饲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禁止乱堆乱抛和焚烧秸秆;大力推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提高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废旧农膜的回收利用,同时开展废旧农膜的集中拾捡清理活动,消除视觉污染;合理规划规模化畜、禽、鱼养殖场布局,加强对畜禽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加工作坊排污的治理,对不符合养殖加工条件、造成环境污染的鱼塘、养殖场、小作坊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治理或关闭,坚决杜绝畜禽粪便、加工废水未经处理达标直排河塘现象。6.提升农村治污设施水平。紧盯省、州、县既定的乡镇、村庄污水、垃圾、供水设施覆盖率及公厕、户厕建设目标,加快已开工项目工程进度,全力补齐农村污水、垃圾、供水、公厕设施短板;同时,加快建立村庄保洁员制度和污水、供水、垃圾收费机制,确保设施建成后规范运行、发挥实效。2018年底前,实现全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65%,乡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自然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80%、所有自然村建立垃圾保洁员制度和垃圾收费制度,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达80%50%以上的乡镇镇区、40%以上的村委会所在地消除旱厕,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4701户的目标。(三)持续深入开展城乡两违治理

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理、联动共治、干部带头的基本原则,在现行两违建筑治理政策规定指导下,突出 四重点(即:违法占用农耕地、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影响公共安全和重点项目建设、景区景点内的违建),实行六先拆(即:党员干部的违建、安全隐患大的违建、影响脱贫攻坚和规划建设的违建、顶风突击的新违建、妨碍重点项目建设的违建、社会影响恶劣的违建先行拆除),对全县两违建筑进行集中整治。至百日行动结束,基本完成乡镇集镇区、景区景点内,以及现有国家级传统村落、省级规划示范村、民族特色和旅游特色村的存量两违建筑查处工作,全县农村建房规划许可覆盖率达到50%以上,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实现全覆盖并有效运行。

(四)全面提升路域周边环境质量

对县内重要交通干线周边的两违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集中治理。对县内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和重要旅游公路周边500米范围内、一般乡道两侧5米范围内,未取得相关土地、规划、建设合法手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影响公路通行安全,存在消防、抗震等建筑安全隐患,建筑风貌差、影响周边建筑及环境的两违建筑进行查处,对部分破旧建筑进行有效治理;实现国、省、县、乡道路周边城镇村庄可视范围内,垃圾倾倒、乱堆乱放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五)整治旅游景区景点环境卫生

彻底清理景区景点及其交通沿线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改善景区景点环境卫生状况,加强清扫保洁;完善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运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符合标准的公共厕所;治理景区景点的乱停车辆乱摆摊点等不良现象,形成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景区环境树立旅游业的良好形象。

实施步骤

本次清洁家园百日行动从20181020日开始到20191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81020—20181030日)。确定指挥机构,制定下发《盈江县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明确任务要求、工作内容、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各部门、各乡镇、村组层层部署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大力宣传发动,营造活动氛围,迅速组织实施。

(二)集中整治(20181030—2019110日)。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工作部署和任务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县直责任单位做好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直单位全力组织实施。

(三)考核验收(2019110—2019120日)。各乡镇、县直各责任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和总结工作,在此基础上,县委、县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各乡镇、县直责任单位工作成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四)总结提升(2019120—2019130日)。认真梳理总结百日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症结,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防止问题反弹、重复出现。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各村组,结合职能和任务分工,定标准、定时限、出政策、出资金、强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实行责任分包制度,县人民政府领导负责督促指导挂钩联系乡镇的百日行动。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责任,细化措施,实行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包组,确保工作无盲区、无死角,深入扎实地推进工作开展。

(三)强化资金保障。努力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和集体投入为主体、社会力量多方支持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入机制。各乡镇、县直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整合各类资金用于支持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工作;尤其是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实施农村一水两污及公厕项目。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宣传部门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站、微信等宣传载体,开设汉、傣、景颇等多种民族语言版本的专栏节目,大力宣传实施清洁家园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工作内容,对不文明行为加大曝光、亮丑力度,把提升过程,变为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群众的过程,大力营造全面发动、全民参与、全员行动的强大氛围。

(五)突出长效监管。各乡镇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工作与脱贫攻坚、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加快提升完善各级各类规划,用科学完善的规划来规范城乡建设行为、塑造城乡特色风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强化政府管理,把长效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有关职能部门和行政村的日常工作中去。

(六)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将此项工作纳入立项督办,适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暗访。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各乡镇实施清洁家园百日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导。督查结果将纳入工作纪律检查、年度综合考评,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乡镇和单位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于每月底将本月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并于2019130日前报送百日行动工作总结。

原文链接:http://www.dhyj.gov.cn/Web/publice/_F3373_0_04DR3T3Y653KNMPV649WB7P8T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