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财整合〔2018〕39号
昔马镇人民政府:
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10-11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批复》(盈政复〔2018〕233号)及《德宏州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七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通知》(德财整合〔2018〕9号)文件要求,现将第七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万元调整下达你单位,用于昔马镇胜利村1户、保边村2户(每户1万元)2018年10月份新识别非景颇族聚居区建档立卡户产业扶持项目,列入2018年“2166004-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快涉农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建立盈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备查账,需每月填报,请于次月3日前上报。请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县财政局农业股(统计表的电子版请与段榕华联系,电话8183277)。
盈江县财政局
2018年11月15 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