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改)》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经我局审查小组决定,认为盈江明亮硅业有限责任公司、盈江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8家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准予18家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行政许可申请。现予以公告。
[附件: 盈水许可[2018] 1号 盈江明亮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盈水许可[2018] 2号 盈江县光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盈水许可[2018] 3号 盈江县木笼河硅业有限公司]
[附件: 盈水许可[2018] 4号 盈江县龙腾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盈水许可[2018] 5号 盈江弘大硅业有限公司]
[附件: 盈水许可[2018] 6号 盈江县和义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盈水许可[2018] 7号 盈江佳兆鑫硅业有限公司]
[附件: 盈水许可[2018] 8号 盈江县诚毅硅业有限公司]
[附件: 盈水许可[2018]9号 盈江金源硅业有限公司]
[附件: 盈水许可[2018]10号 盈江巨丰硅业有限公司]
[附件: 盈水许可[2018]11号 盈江县安裕硅业有限公司]
[附件: 盈水许可[2018]12号 盈江县海西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盈水许可[2018]13号 盈江县闽安南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盈水许可[2018]14号 盈江县中电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盈水许可[2018]15号 盈江县宏利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盈水许可[2018]16号 盈江金和硅业有限公司]
[附件: 盈水许可[2018]17号 盈江县勐源宏达硅业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 盈水许可[2018]18号 盈江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公告时间从2018年12月25日0时起至2018年12月30日24时止。欢迎群众监督。
联系人:思买玉 李立仲
联系电话:0692-8185873
地址:盈江县平原镇阔时路20号
盈江县水利局
2018年12月25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