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04〕187号)文件精神,经云南省发改委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卫生救护费培训收费标准的批复》(云发改收费〔2006〕595号),盈江县红十字会自2010年开始开展卫生救护初级培训,并执行每人每期85元的培训收费标准,费用包括:场地建设租赁费、教师课酬费、实际操作、培训教材、教具耗材、组织考试和救护员证书等。
2019年11月,云南省红十字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四统一”的通知》(云红办〔2019〕51号),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自2020年1月开始启用新版救护员证书、统一使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撰的新版培训教材、统一教学模式和考核标准,原用旧版证书和教材废止。由此带来培训成本上升,我会原执行的每人每期85元的收费标准已不能支撑培训工作。
按照德宏州发改委《转发〈云南省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专业服务收费标准文件的通知〉的通知》(德发改收费〔2014〕393号)要求,结合近年成本测算及“四统一”要求造成的成本上涨因素,我会决定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卫生(应急)救护培训收费由每人每期85元上调为每人每期120元。
特此公示
盈江县红十字会
2019年12月2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