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意义重大。自2017年开始,盈江县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司法项目,通过实施三项举措,有效推动全县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向纵深开展。2019年10月,盈江县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也被云南省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指导小组评为“云南省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先进单位”。
健全体制机制“有保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盈江县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从人财物各方面提供保障,做到未成年人司法项目有人抓、有钱抓、抓出成效。一是机构健全,组织上“有保障”。县委领导定期不定期听取未成年人司法项目专题汇报。政法委、关工委、公安局、司法局等11个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项目实施重大问题,项目办9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抓好日常工作。全县各乡镇、农场成立工作小组,组建了一支由司法所长、关工委主任、退休法律工作者等32人组成的专兼职合适成年人队伍。二是领导重视,经费上“有保障”。出台了《盈江县关于推进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实施意见》,将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经费12万元纳入县综治维稳经费进行保障,实报实销。三是健全机制,制度上“有保障”。建立《盈江县未成年人司法项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盈江县未成年人司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将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纳入县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四是支持有力,设施上“有保障”。投入1万余元打造了盈江县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心理咨询室,聘请两名有心理咨询资质和法律资质的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加强沟通联系“聚合力”
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落实落地,盈江县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县公安局建立了片区民警负责制,与学校、家长共同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县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检训室,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县人民法院把“法庭帮教”落实到每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严格落实法定代理人出庭,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辩护权。县司法局开通12348热线电话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最大化。县教体局在全县188所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95%。截至去年12月末,县民政局共救助困境儿童324人次,共建立留守儿童之家104个。各级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积极发挥农村家长学校、“五老”人员、共青团员、妇女之家的作用,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帮教、感化失足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学校、社会。
创新服务举措“全覆盖”
坚持做好本职工作,创新服务举措,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有序开展,为青少年做好事,办实事。一是主动对接参与首次询问及后续工作。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机制,做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第一时间通知项目办,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参加讯问、庭审等司法活动。二是积极开展社会背景调查。开展社会背景调查13件17人,深入了解触法违法未成年人的家庭及生活成长环境,为办案机关依法并充分考虑社会效益办理案件提供参考。三是充分发挥心理疏导室作用。在心理疏导室,开展触法未成年人心理疏导、思想矫正、心理健康教育等,4名未成年人通过帮教现已回归正常生活。四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五老”宣讲团为主体,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2019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20场次,各成员单位开展各类法治宣传390场次,共计8万余人次参与了活动,受到了教育。五是加强合适成年人司法项目业务培训。组织关工委主任、合适成年人、关工委顾问组老同志等61人参与未成年人司法项目业务培训,组织部分师生、合适成年人及顾问组老同志等85人到德宏州检察院“犀鸟家园”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参观学习。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