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4〕4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31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按照《云南省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办法》和《省级重要湿地认定》(DB53/T626—2014)标准组织开展了第四批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工作。经现地调查评价,专家评审,并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所在地州(市)、县级人民政府意见,拟将盈江马路街—勐湧坝、盈江那邦田、盈江草坝田3处湿地认定为第四批省级重要湿地,现予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盈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
2020年8月4—8日(5个工作日)
二、盈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0692-8116142 电子邮件:yjbhb99@163.com
地址:盈江县平原镇阔时路26号
三、公示内容见附件
盈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8月4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