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盈江县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办环资〔2017〕37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德宏州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发〔2017〕47号)、《德宏州农业局关于印发德宏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宏农发〔2018〕24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盈江县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效,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结合盈江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盈江县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农业节能减排、持续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和农业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为目标,以保护农业资源、减少投入品使用、治理环境污染、修复农业生态、发展农村能源建设为手段,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农业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实现集约发展、可持续发展,确保资源环境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推动农业生态文明的建设。
三、《盈江县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
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85%以上,实现全县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目标。
(一)推广秸秆直接还田。整合资源,进一步探索秸秆还田技术模式、技术路线,推动秸秆还田技术力度。
(二)加强生物质能源利用。以农村新民居建设和城镇化建设为重点,结合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大力推广秸秆压块炊事采暖炉具,以生物质能源替代石化能源,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空气质量。
(三)进一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以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为重点,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向深度、广度发展。
四、《盈江县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工作
(一)推广秸秆直接还田。
(二)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
(三)加快生物质能源利用步伐。
(四)积极开展宣传和技术培训。
(五)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原文: 盈政办发〔2020〕64号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盈江县农作物秸秆禁止焚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www.dhyj.gov.cn/Web/_F0_0_05BSZJY1C8492TJONCQ7VGQXNY.htm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