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办水电〔2020〕109号)《云南省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云小水电办发〔2020〕6号)《德宏州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德小水电办发〔2020〕7号)文件要求,盈江县组织县水利局、县发展和改革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5家单位组成盈江县中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组,通过现场核查和查阅相关资料,确认盈江县新寨河电站(在建)、户宋河芒允电站(在建)、挖苦河一级水电站(在家)、滚朋羊三级水电站(在建)、高丽水电站(在建)5座整改类小水电站已按“一站一策”要求完成清理整改工作并通过验收,现予公示。
公示期5天,自2020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盈江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692-8957628,联系地址:盈江县水利局河湖管理站。
盈江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 盈江县水利局代章)
2020年11月19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