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进的关键期,是衔接“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具有特殊的历史使命、特殊的时代背景,自然资源是发展之基、生产之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科学谋划“十四五”规划,对促进自然资源事业发展,加快推进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随着机构改革纵深推进,自然资源管理职能和理念发生了较大变化,自然资源管理面临新趋势、新挑战,“大规划、大监管、大服务”职能给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提出了更高要求,编制实施好“十四五”规划,是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供给结构、深化自然资源改革发展实践的关键,对履行好“两统一”职责、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提升自然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具有强大的指导作用。未来五年,盈江县自然资源局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以更大的智慧和勇气,立足实际,主动应对,不断探索和构建自然资源科学发展的新机制。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十三五”期间,盈江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在盈江县委、县政府、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践行新发展理念,防范化解各种风险挑战,紧紧围绕“十三五”自然资源管理目标,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为“十四五”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效。
耕地保护总量平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坚持“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要求,与各乡镇、农场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质量。“十三五”期间,全县用地报批建设占用耕地1636.9605亩,通过补充耕地和提质改造增加水田(耕地)2571.2600亩,新增耕地大于建设占用耕地。德宏州人民政府下达盈江县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少于681000亩,全域永久基本农田不少于627000亩,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截至2018年末,全县实有耕地面积为703635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628500亩,实现了州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
空间规划作用凸显。完成盈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以及9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落实了盈江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调整布局,保障盈江县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完成旧城镇旧城村、弄璋镇飞勐村、平原镇芒璋村3个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方案的试点编制,完成盈江县红山村马鹿塘古茶树周边村庄规划试点编制,完成旧城镇贺勐村芒香自然村耕地保护纳入村规民约试点工作。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解决矛盾冲突面积235.44平方千米,调入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28.46平方千米,调整后盈江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1550.70平方千米,占行政区国土面积的35.92%,实现了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城乡规划管理职能划转后,依法依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保障有力。认真落实土地出让制度,依法依规做好土地供应,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土地征收、报批及供应力度,全力保障全县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业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及社会事业建设项目用地。严格项目用地规模、标准和定额管理,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盘活力度,清理查处并积极推进闲置土地利用,切实提高用地效率,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十三五”期间,共争取国家和省、州批准用地4587.0465亩,其中:农用地4383.9030亩,其中耕地占3322.5000亩,四年实现土地出让价款8.9756亿元。
矿产资源管理科学有效。完成新设置6宗采矿权挂牌出让工作,采矿权出让收益达到1170.79万元。目前全县共有采矿权47个,面积46.1734平方千米,探矿权28个,面积522.4525平方千米。对20宗探矿权进行了地质勘查,勘查投入6562.97万元,为矿产资源合理配置提供了有力依据。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探索实行“联合踏勘、联合审查、依法审批”矿业权设置审查制度及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批后联合监管制度,有序推进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构建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显著。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在全县7条泥石流沟安装监测仪器,在灾害高发区域设置雨量动态监测站点,同县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监测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动态监测,县、乡、村、组四级认真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确保信息互通、及时反应、快速处置。共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80次,举办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会30次,设立警示标志327块,发放宣传资料33000余份。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221个,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86个,投入资金14685万元,实施因灾搬迁项目19个,投入资金3535万元。通过强化监测、预警、治理、避让措施,基层干部和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水平明显提升,有效避免和减少了地质灾害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确权登记规范有序。全面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36277宗农村宅基地及687宗农村集体建房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规范地籍档案管理,提供档案资料查询服务。完成2015年度至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基本完成盈江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为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打牢基础。扎实管理盈江县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云南省地理国情成果、2015年度至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等基础测绘成果,协助抓好德宏州卫星定位基准站(cors)运行监管、维护,保护测绘标志。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简化登记程序、精简审批环节、规范收费登记、缩短办理时限,积极探索“互联网+不动产”服务模式,加快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做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基本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提高了登记质量和效率,累计颁发《不动产权属证书》9848本,出具《不动产登记证明》4464份。完成数据整合城镇宗地总数1.3077万宗,完成率为80.6%,房屋登记总数1.2万件,完成率为89.9%。林权登记职能移交后,逐步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整合林权数据2.4973万宗。执法监察深入推进。以年度土地卫片和矿产卫片2种执法工作方式为主线,结合地籍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持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行政执法步入正轨。严肃查处非法探矿采矿、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十三五”期间,共立案土地、矿产资源行政违法案件203宗,结案167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初步总结出一套适合盈江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实际的执法程序,执法程序逐步规范,执法人员办案水平和业务素养得到较大提升。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期间,盈江县将处在加快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时期,自然资源要素的配置还不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自然资源领域的改革创新步伐亟待加快,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任重道远。土地报批后难以供地,供地后难以开发造成闲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相互制约;自然资源优化配置不尽合理,尚未形成层级分明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矿产资源勘查滞后,矿山规模小,占用资源储量有限,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加剧,新的隐患点不断出现;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仍屡禁不止,加之执法力量薄弱,已不能较好地适应现阶段自然资源执法需求,耕地保护和执法监督形势依然严峻。
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我们必须站在历史和全局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新要求、新任务、新机遇的变化,强化机遇意识、忧患意识、使命意识,科学谋划、真抓实干,求新求变求突破,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努力开创“十四五”自然资源发展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大局,敢于担当,围绕“保护生态、保障发展、服务民生、维护权益”和“两个统一”行使职责,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最大限度提升自然资源利用质量、效益和效率,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发展目标。
耕地保护目标。到2025年耕地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数。重大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必须严格执行“占一补一”政策并足额收取耕地开垦费,在建设的同时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等别不降低。减少建设占用坝区耕地的比例,城镇建设用地及工业用地布局应向山地发展,增加建设占用山地比例。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增加水田指标1177.8134公顷,稳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2.85万亩。
建设用地目标。“十三五”期间,盈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8221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658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685公顷(占耕410公顷),该规划2020年底到期。目前正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各项指标省自然资源厅尚未下达。结合德宏州跨越式发展、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及盈江县工业园区规划等,在“十四五”规划期间,预计盈江县需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50公顷(占耕50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指标6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250公顷。
国土空间规划目标。组织编制县级、乡级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村庄示范点“实用性村庄规划”,并指导乡镇编制其他村庄“实用性村庄规划”。出台《盈江县乡村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实现县级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推行“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完善“多审合一、多规合一”业务,规范行政许可。
矿产资源管理目标。严格执行矿业权出让计划审查制度,始终将矿产资源规划的“龙头”作用贯穿于矿业权设置的全过程,努力实现矿业权的规范设置、公开出让、从严管理,形成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通过地质勘查,预期新增资源量为:铅锌70万吨;银7559.86吨;锡129吨,铌钽(Nb2O5+Ta2O5)1602吨,锰矿石82.8万吨,水泥用灰岩11210.9万吨,冶金用石英岩322.7万吨,建筑石料499.7万立方米,砖瓦用页岩26.2万立方米;在非金属矿产方面,重点对花岗岩、大理岩等饰面石材进行普查,争取取得突破。2025年全县矿山总数控制在51个以内,使矿业布局更加合理,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2%以上;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85%以上。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准入条件,现有矿山加快改造升级,逐步达到要求,绿色矿山数量力争达到1个以上。
地质环境管理目标。健全完善全县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根据《云南省盈江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报告》,通过不断总结和完善,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地质灾害动态变化相适宜、与相关部门规划协调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让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由被动防御变为主动预防,由制度约束逐步转变为全社会主动参与,由“保民生、促稳定”向“重环境、促发展”的方向推进;让全民的识灾、防灾、避灾、救灾意识及能力得到显著提高;管理机构专业人才配置合理、运转高效、联动自如。使人为地质灾害显著下降,现有的险、重地质灾害(隐患)险情得到合理处置,新增的突发地质灾害得到及时防治。至2025年,力争使已查明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口数量减少8274人;受威胁资产减少30955万元。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
“十四五”时期,我局将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提高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尽职尽责保护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认真履职、主动作为、改革创新,积极服务协同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
(一)全面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紧扣全州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引领和约束管控作用,快速转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方式,大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努力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和能力。探索研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明确规划战略与目标,优化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布局,加强区域协调联动,统筹推进国土空间综合整治修复,并完善规划实施政策保障机制,加快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同时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国土空间数据平台。
(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坚守基本农田这条红线,落实基本农田各项管护措施,实现保数量、保用途、保地块的“三保”目标。切实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用途管制制度、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质量保护制度等各项保护制度,落实共同责任,实行最严格土地执法监管制度,采取有效管护措施,促进基本农田得到长期特殊的保护,确保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进一步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全面摸清可用于土地复垦开发整理的耕地后备资源类型、数量、质量、分布和权属情况。继续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3个(估算投资15634.42万元),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确保耕地年度占补平衡,确保全县完成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
(三)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坚持把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破解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瓶径,用地保障取得新的突破。通过年度用地计划,调控用地总量,强化对农用地转用的控制和引导,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速度、结构。坚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圈占土地,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大力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按照全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思路,坚持“规模优先、速度优先、质量优先、强度优先”的原则,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合理安排新增投资项目的用地规模和布局,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空间。坚持节约用地,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严格管理建设用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有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加强规划引导,实行用途管制,引导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通过规划合理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坚持以项目定用地、以投资额定用地量,全面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闲置2年以上的土地按规定坚决予以收回,并依法及时处置。大力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201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做好征地批前的调查、评估、公告、听证、登记、协议六步曲,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按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及时足额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四)优化管理服务机制,科学合理利用矿产资源。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矿产资源管理体系,继续推进矿业权出让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的市场化配置;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社会监督、政府抽查、失信退出相配套的矿产资源监管体系。探索统一、高效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努力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发展格局,资源保护更加有效,矿业实现全面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现代矿业市场体系。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对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尽量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建立完善的地质环境监测预报预警系统,采用群防与专业防治相结合的形式,不断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和准确度。完善防灾预案,提高反应能力,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未雨绸缪,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将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全面落实到基层乡镇政府,继续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强化“十有县”建设。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确保安全度汛。加快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0个,估算投资7400万元;有序实施因灾避让搬迁,进行因灾易地搬迁的村民小组11个,争取搬迁补助资金477万元。依法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的管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加强对矿山“三废”治理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的监督管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对新建矿山严格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制度。在国家自然保护区和规划的禁采区,严格禁止矿业活动。全面实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严格矿山建设用地审批,严格实行矿山环境保护和矿山复垦保证金制度。加大矿山土地复垦力度,实现矿山开发中土地复垦耕地与建设用地的平衡。
(六)自然资源领域法制建设,全面依法行政。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的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维护稳定,进一步巩固综治维稳成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察,履行好自然资源执法监督职能,努力加强执法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持续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加强部门间业务衔接,推进自然资源行政执法的程序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组织力量对上级下发的卫片进行核实研判查处,认真开展年度和季度卫片执法检查,做好案件查办;加大巡查力度,及早发现线索并处理。多方位消化历年来累积的自然资源违法存量、遏制增量。
(七)优化改革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信息集成及推进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工作中部门间工作联动,促进窗口服务效能全面提升。推进不动产窗口建设硬件设施建设,争取积极搭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进一步探索网上预约、网上(自助)查询、微信预约与现场取号相结合等便民方式,科学合理满足群众办理需求。加快数据整合工作步伐,进一步推动不动产权籍数据整合建库工作,力争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权籍数据整合,同时进一步提升业务效能。加强对各类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及不动产登记操作系统进行融合、对接,进一步整合信息系统,逐步统一各类不动产权籍调查,实现不动产现状、权利、图纸和数据库的高度统一。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效率,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做好科学谋划,提高储备土地效率。增强服务意识,率先做好营商环境的优化工作。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实现制度管人管事,做好风险防范。抓住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作为,全心全意解决老百姓关心的问题,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好老百姓的利益。
自然资源是发展之基、生产之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上下一心、和谐共计、众志成城,保障、保护两手抓,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努力开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盈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4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