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县有汉族123306人,占全县总人口42.01 %;少数民族人口170202人,占全县总人口数的57.99%,其中:傣族99498人,占总人口的33.9%;景颇族43163人,占总人口的14.71%;傈僳族21589人,占总人口的7.36%;阿昌族1493人,占总人口的0.51%;德昂族419人,占总人口的0.14%。汉族主要聚居于旧城、弄璋、小辛街、平原、太平、芒允等坝区各交通集镇及昔马、勐弄、油松岭等山区,其他乡镇均有分布。盈江汉族的先民与国内汉族同一民族,原居中原,在历代战争“屯田戍边”和经商、迁居过程中先后进入盈江地区。50年代大批内地汉族干部到盈江开发边疆后亦定居盈江;屯垦戍边中湖南等省和腾冲等县移出大批人员支援边疆建设,组成国营农场,在平原、太平、芒允、弄璋、姐冒等一带落藉。1958年梁河县移出数十户,定居于平原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生产方式较当地民族发达,已进入封建地主经济时期。居住坝区街镇的部分汉族往返于腾(冲)八(莫)商道经营商贸,获利后置田出租,发放高利贷,成为地主。山区汉族则以耕种和赶马为主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盈江(含原盈江、莲山、盏西)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党和政府根据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形态,采取不同民主改革政策:对阶级分化比较明显的坝区傣族、汉族聚居区进行和平协商土地改革;对景颇、傈僳、德昂等山区少数民族实行“直接过渡”,对部分山区汉族实行缓冲土改,使各民族同内地先进民族一道进入社会主义时期。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德宏州民族自治条例》,对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进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民族都互相离不开的民族团结教育,并将每年10月定为“民族团结月”。主要节日、习俗与内地汉族相同,有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其他少数民族因人口较少,故多被中原文化同化。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