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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的预警公告

浏览量:15089   作者:  日期:2021/6/29

雨季来临,各类野生菌将进入生长旺季,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将进入高发期,为汲取中毒事件教训,有效降低食用野生菌中毒风险,现就进一步加强有毒野生菌中毒防控发布预警公告:

一、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野生菌。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一定要炒熟煮透,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不食用剩余隔顿的野生菌;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从而引发中毒,所以食用野生菌时最好不要饮酒。

三、严禁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各类会议用餐加工食用野生菌(含野生菌干制品),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把好野生菌采购关,不得购买加工出售有毒和不熟悉的野生菌;严格执行沸水煮漂、炒熟煮透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建立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熟悉和掌握处置方法,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立即拨打120,及时就诊;在等待救治过程中,迅速进行简易催吐,大量饮用温开水或者淡盐水,用手指刺激喉部进行催吐,饮用少量糖盐水,防止脱水导致休克;要避免对已晕迷的患者口中灌水,防止窒息;要尽量保留中毒发生前食用的野生菌样品及呕吐排泄物,以备专业机构检验后供医疗救治参考。若患者病情严重的,要及时转诊到最好医院治疗,防止病情恶化。

六、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预防控制、应急救治综合协调作用,认真研判防控形势,突出防控重点,强化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最大限度减少死亡。

七、各乡镇、农场管委会、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强化野生菌售卖市场管理,发现有不明野生菌一律没收。

八、各乡镇(农场)、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加强应急防范,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为了你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此呼吁请认真学习正确鉴别或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谨慎食用野生菌,并通过多种方式对亲朋好友、同学广泛宣传野生菌防控知识,从源头上防范中毒事件发生。

 

 

 

 

 

特此公告

 

 

 

                  盈江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