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进出盈江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月20日以来瑞丽旅居史人员。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瑞放行通知书、“通信行程卡”绿卡,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进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者一律劝返。进入盈江后,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做好个人防护迅速前往医疗机构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进行居家健康监测7天,第7天再次进行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二、其他区域入盈人员。近14天有中高风险旅居史须持解除隔离证明方可进入;不能出示的执行14天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健康监测,其间进行5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无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行程卡”绿卡,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通行。近14天外来人员需前往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
三、境外入盈人员。执行21天集中隔离加7天居家隔离,无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集中隔离。其间进行8次核酸检测及5次抗体检测,费用自理。
以上三类人员凡不按照要求执行和主动进行核酸检测的,一经发现,将强制对其进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若不服从强制隔离管理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顶格处理。
四、离开盈江。全县广大人民群众非必要不出盈,确需出盈的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扫“德宏抗疫情”场所码通行。离开盈江县重点管控区域继续按照《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加强边境重点管控区域进出管理的通告》执行。
五、若出现发热、干咳、头晕、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前往县人民医院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其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规定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0692-8189682。
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6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