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险参保者(注:城乡居民必须在德宏州连续参保2年或以上)
二、办理依据
德劳社【2010】83号《德宏州特殊病、慢性病准入标准》及《德宏州特殊病、慢性病用药范围》的通知;德人社发【2017】74号《德宏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三、实施机关
本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机关为瑞丽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四、受理条件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患以下疾病,住院后仍需门诊维持或康复治疗及服药控制的。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①特殊病门诊包括: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肉瘤、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②慢性病门诊包括:精神病、癫痫、帕金森病(震颤麻痹)、冠心病、肺心病、慢性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包括脑出血、脑梗死、脑萎缩)、糖尿病、肝硬化、需要临床治疗的结核病、慢性活动性肝炎、原发或继发性高血压、类风湿关节炎;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①特殊病门诊包括: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肉瘤、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刘及其他需要放疗、化疗的颅内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帕金森病、儿童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小儿脑瘫、重症肌无力、儿童免疫缺陷病。②慢性病门诊包括: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冠心病、原发性高血压Ⅱ-Ⅲ级、甲状腺机能亢进、甲状腺机能减退、癫痫症、支气管扩张、肺心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心力衰竭、脑血管意外(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脑萎缩及后遗症)、活动性结核病、慢性活动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五、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盈江县目瑙纵歌路5号
办事窗口:盈江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14:30—17:30
六、申请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
序号 |
提交材 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纸 质 / 电 子 文 件 |
份数 |
新办 |
备注 |
|
1 |
特殊病、慢性病门诊申请审批表 |
原件 |
纸质 |
1 |
√ |
参保人无单位的到所在社区签章 |
|
2 |
所申请病种的病情证明及所需材料 |
原件或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
3 |
身份证 |
复印件 |
纸质 |
1 |
√ |
|
|
4 |
参保人社保卡 |
原件 |
|
1 |
√ |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七、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提交材料齐全、无误,当场受理。每一个季度集中医疗专家评审一次。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收费项目:无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
缴费时间:无
缴费方式:无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一)共同审批
无
(二)前置审批
无
十、中介服务
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每两年年检一次,年检时间为12月份。
十二、资质资格
无
十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地址:盈江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盈江县目瑙纵歌路5号)。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14:30-17:30.
-
受理
参保人员因患特殊病、慢性病需申请门诊治疗时,申请人到盈江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领取《特殊病、慢性病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报告单、病情证明等材料。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当场告知申请者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再次提交申请。
-
审核
盈江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组织医疗专家进行审核,对符合准入标准的特殊病、慢性病患者,可以享受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
(四)年检
慢特病门诊每两年年检一次,年检时间为12月份,慢特病患者出示医保卡到医保中心进行检审后,方可继续享受待遇。
十四、服务事项
(一)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盈江县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
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692-3013840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四)获取办理结果
盈江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60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申领者通过电话、信息进行通知。无法通知的,通过医保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满60天,即视为送达。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盈江县医疗保障局
电话投诉:0692- 3013835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盈江县医疗保障局;通讯地址:(盈江县目瑙纵歌路5号);邮政编码:679300 。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无
“盈江县医疗保障局”—“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办理 ”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