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盈江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项目
(一)项目名称:盈江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项目
(二)资金来源:盈财预分指【2017】59号120万元和盈财行【2017】39号10.656万元
(三)项目内容:摸清我县“三农”基本情况,查清“三农”新发展新变化
(四)产生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 [2015] 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云政发 [2015] 68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德宏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德政办发[2015]119号)要求,盈江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盈江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盈江县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928人,登记了60881户农户、100个村级单位(含涉农居委会3个)、15个乡镇级单位、704个农业经营单位;组织8名工作人员对粮食等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进行卫星遥感测量,完成了24景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实地调查了25个样方、612个地块和5个抽中普查区,实施了2架次整村无人机飞行测量,掌握了全县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取得了全县各乡镇及种植大县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数据。 农业普查专项资金实际支付了164.637375万元,通过开展盈江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摸清了我县“三农”基本情况,查清“三农”新发展新变化,按照云南省和州农普办的统一部署,盈江县农普办组织了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为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2017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一)项目名称:2017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资金来源:盈财农【2017】24号2万元
(三)项目内容:对全县7个贫困监测点开展贫困数据采集、开展城乡一体化第二轮样本轮换工作、补助贫困监测点30户辅调员调查劳务费及慰问挂钩村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产生效益:根据《盈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盈财农〔2017〕2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按文件要求列入2017年“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支出科目,并切实按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实际支付资金2万元,到全县7个贫困监测点开展贫困数据采集产生差旅费910元整;开展城乡一体化第二轮样本轮换工作产生差旅费1650元整;发放7个贫困监测点辅调员调查劳务补助共30户,每户500元,合计15000元,用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12040元,用2017年度农业农村统计监测经费支出2960元;春节慰问平原镇兴和村和弄璋镇姐目村两个挂钩村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200元,支出5400元整。通过对全县7个贫困监测点开展贫困数据采集工作、开展城乡一体化第二轮样本轮换工作、补助贫困监测点30户辅调员调查劳务费及慰问挂钩村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以更加准确完整地反映全体居民收入、支出以及家庭就业,消费、住房、教育、医疗等情况,及时掌握民生状况,客观揭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化,是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各项惠民措施、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是满足各级政府管理、决策的需要,也是脱贫摘帽的重要考核指标。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