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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2307   作者:  日期:2019/10/24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31501000

盈江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盈江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盈江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盈江县司法局在中共盈江县委,盈江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 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加强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2.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全面筑牢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一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二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三是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今年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983 件,调解成功941件,调处成功率 96 %,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35  件,邻里纠纷185 件,房屋宅基地纠纷 38 件,合同纠纷 56 件,生产经营纠纷 22 件,损害赔偿纠纷43 件,山林土地纠纷 144 件,征地拆迁纠纷51件, 劳动争议纠纷 25 件,其他消费纠纷 3 件,医疗纠纷 6 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194 件,其他纠纷81件。排查纠纷 198 次,预防纠纷 21 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1件 5 人, 防止群体上访1 件 80 人。通过及时排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我县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做出了应有贡献。

3.社区矫正监管帮教不断加强,全面提升特殊人群管理成效。一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二是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截至目前,全县各司法所已累计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195余次,社区服刑人员预防违法犯罪的法律观念得到提高,教育管控效果明显。三是规范检查指导。联合检察院、公安、法院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全县15个乡(镇)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督查,对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督查指导,督促社区矫正工作依法稳步开展。同时,定期组织召开全县政法部门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4次,推动社区矫正“突击检查”常态化。积极探索新时期社区矫正管控与服刑人员安置帮教长效机制,协调落实各项帮扶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78人,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70人。申请监狱远程探视216件,成功探视182件546人次。落实安置帮教人员1198人,落实住房1人,帮教率100%,监狱服刑人员信息核查率100%。

4.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全面强化法治盈江建设。一是强化责任抓落实。制定并下发《盈江县开展“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逐步建起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普法教育机制。二是夯实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原县委旧址巩固创建了盈江法治公园。其次,在县民族完全中学探索建设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三是细化举措求实效。推行“互联网+普法宣传”教育模式,在盈江电视台和“美丽盈江”微信公众号开设了“盈江普法”专栏。2月,联合县委政法委、县科技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在盈江汽车客运站开展“我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法进车站”宣传活动。3月,配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在盈江县第四小学联合主办2018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周活动启动仪式。4月,组织全县30个普法成员单位58人在盈江县新华书店门口开展了以“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为主题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宣传活动。7月,召开德宏州“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盈江汇报会,顺利通过州级对县“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工作。9月,配合县检察院、县教育局联合在盈江县第一小学开展了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守护青春.相伴成长--盈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送法进校园”活动。10月,邀请云南圣锦律师事务所杨荣新律师,一同走进盈江县职业高级中学开展了以“崇尚宪法——扣紧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讲座。一年来,全县共组织开展各种形式普法宣传162场次,出动人员4967人次,展出展板580块次,展出图片1000多幅,播放法治影像制品300余小时,演出法治节目66场次,共发送普法短信316条,播放普法栏目63期,结合新农村建设制作各种法治文化墙200余幅,粉刷条永久性宣传标语513余条,悬挂法治宣传布标300余条,发放宪法宣传读本16000本,印发各种宣传资料7856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3250余人次,活动现场提供义诊290余人次,受教育面达95以上。

5.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统筹推进,全面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先后完成了旧城、弄璋、太平、芒章、盏西、支那等6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以“互联网+12348”为导向,建设“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二是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截至目前,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在县法院、公安局、检察院、看守所等多个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更加惠民利民。年内,全县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9件,其中:刑事案件36件,民事案件173件。通过“12348”服务专线解答法律咨询5800余人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 1500余人次。三是抓实律师工作管理。严肃查处上报1起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案件。健全了律师行业参与涉黑涉恶案件代理报告制度,引导律师有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代理。开展了“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踊跃投身脱贫攻坚战,凝聚力量,聚焦法治扶贫。四是深化公证体制改革。落实公证机构岗位人员,升级改造公证处办证大厅,打造公证处开放式服务模式,提升窗口技术设备水平,不断提高公证办证质量和效率,确保公证体制改革有序推进。一年来,全县共办理公证事项113件,其中:民事公证104件,经济公证9件,接待群众来访4850人次。

6.精准扶贫深入开展,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各项任务。一是落实惠民政策。全面摸排、理清挂钩村平原镇富联村和弄璋镇弄璋村建档立卡户生产生活近况,严格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惠民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均达到遮风避雨、安全稳固标准。为挂钩村平原镇富联村105户建档立卡户购买人身组合保险,为1户建档立卡户解决医疗看病费用0.3万元,为1户建档立卡户子女解决上学学费0.5万元。同时,号召全局干部职工捐款1.6万元用于改善平原镇富联村“眼球贫困”现状。为解决挂钩村基本生活生产必需品,局党组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投入6万余元着力改善挂钩村生产生活环境,为105户建档立卡户购买电视、碗柜、茶几等用品,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二是抓产业谋发   展。用好盈江农业产业精准扶贫政策,结合挂钩村实际着力发展坚果、甘蔗种植业和生猪养殖产业。平原镇富联村弄贯村民小组生猪养殖初见成效。三是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依托“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通过发放法律服务明白卡,强化贫困村法律服务,充分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优势,为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专项法律服务,聚力法治扶贫,助推脱贫攻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盈江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盈江县司法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7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1人(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司法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28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2.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合计1239.72万元对比增加42.42万元,增3.42%。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和司法业务专项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盈江县司法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45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6.53万元,占总支出的94.71%;项目支出76.84万元,占总支出的5.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1227.3万元对比增226.07万元,增18.42%。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增加和司法业务专项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司法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6.53万元。与上年的1196.43万元对比增加180.1万元,增15.05%,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工资增加和司法业务专项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89.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6%,人均公用经费2.87万元(含公务交通补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盈江县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84万元。与上年30.87万元对比增45.97万元,增148.91%,主要原因司法业务专项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案业务、司法普法、司法社区矫正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用财决08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3.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227.31万元对比增加226.07万元增18.42%,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和司法业务专项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1类)2.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1.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6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204类)1287.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87.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59万元、资本性支出49.5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96.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全部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66.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全部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盈江县司法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53.57万元,完成预算的4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69万元,完成预算78万元的6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完成预算32万元的2.7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厉行节约。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53.57万元比2017年29.14万元增加24.43万元,增长83.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52.69万元比上年9.20万元增长43.49万元,增长472.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8万元比上年19.93万元减少19.05万元,下降95.5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度因购置执法执勤用车2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69万元,占98.36%;公务接待费支出0.88万元,占1.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6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9.29万元,购置车辆2辆。主要原因为原有执法执勤用车老化,耗油量大,2018年度报废2辆车新购置2辆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及执勤执法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司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司法工作中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所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盈江县司法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43万元,与上年391.31万元对比减少201.88万元减51.59%,主要原因:办案业务、司法普法、司法社区矫正等工作经费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培训费及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盈江县司法局资产总额1576.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0.21万元,固定资产327.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938.8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1748.6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1.88万元,减9.83%,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8.4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76.81

310.21

327.71

68.61

90.86

 

168.24

 

938.8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0.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监督索引号53312300431501111

 [附件: 盈江县司法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191021095517375

文章来源:盈江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