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教发〔2017〕4号
各县市教育局、民政局、扶贫办、残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等要求,结合德宏州脱贫攻坚的部署,现将《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
德宏州教育局:
联系人:赵建忠 电话:2129519
德宏州民政局:
联系人:杨云霞 电话:2130508
德宏州扶贫办:
联系人:范旭红 电话:2121950
德宏州残联:
联系人:刘国强 电话:2104811
[附件: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
2017年1月6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