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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盈江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18380   作者:  日期:2019/8/2

对盈江县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方龙秀、杨妹莉、团亮等6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农村预留地小产确权”的建议,盈江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针对你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允燕大道附近的预留用地,已按照《盈江县被征地农村集体预留安置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盈政办发﹝201416号)办理农民预留用地手续,均以划拨方式供到村民小组名下,少部分供到村委会,土地合法手续一事已得到解决。2018718,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规划区土地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盈政办发﹝2018119,明确提出: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不再安排预留地块,采取分区域货币化安置措施。文件中也明确预留用地要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建设,多措并举,杜绝预留用地闲置。

关于农民预留用地三通一平问题。三通一平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开工的前提条件,具体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属县城乡建设局管理范围。目前勐町、弄恍、拉洪的预留用地路已通,场地已平整,还差水通和电通。因为农民预留用地尚未开发建设,无法合理规划通水通电。待预留用地有项目开发建设,可向县城乡建设局申请合理规划通水通电。

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办证问题。盈江县已在开展该项工作,现在正在制作土地证,待制作完成将发放到村民手中。

最后,衷心感谢你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你们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盈江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5

文章来源:盈江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