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查封决定书(盈环查(扣)字〔2018〕第1号)
段生团:
身份证号:5330231968********
地址:腾冲县中和乡新岐村委会黑心凹10组26号
因你(单位) 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盈江县盏西镇松坡村大洋塘后山麂子路洼子已废弃的选矿点搭建简易作坊,调试期间的废水未取得排污许可经简单沉淀后排入周边箐沟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三台柴油发电机予以查封。
三台柴油发电机自2018年1月6日到 2018年1月16日,以 就地查封 方式,存放于盏西镇松坡村大洋塘后山麂子路洼子你选矿作坊旁简易宿舍内 。在此期间,你(单位)对就地查封的设施、设备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
你(单位)如对本查封、扣押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德宏州环境保护局或者盈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查封物品清单
盈江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6日
附:
盈江县环境保护局查封物品清单
被查封单位名称:段生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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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数量 |
型号及特征 |
生产厂家 |
生产日期 |
存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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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发电机 |
3台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盏西镇松坡村大洋塘后山麂子路洼子段生团选矿作坊旁简易宿舍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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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清单,物品与实物一致。
被查封人确认签字: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号: 年 月 日
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号: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清单一式两份,被执行人和行政执法机关各存一份。如委托第三人保管的,应同时交第三人收执。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