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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德宏州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2464   作者:  日期:2020/11/25
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州直属院校(园):

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立严格准入、能进能出的教师管理新机制,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5个文件的通知》(云教人〔2016〕27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围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核心,通过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推进教师的职前教育和职后培养,促进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升,进一步提升德宏州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定期注册,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情况,客观公正记录教师履行岗位职责以及参加培训学习等情况,促进教师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健全教师资格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三、工作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0年9月,通过会议、培训、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宣传动员工作,做好注册对象摸底工作,并于定期注册前,对证书遗失、损坏或错误的,按规定办理证书补、换、重发工作。

(二)网络申报阶段。2020年10月,各县市教育体育局组织申请人进行网络申报工作。注册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三)现场认定和初审阶段。2020年11月,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对注册申请人进行现场材料审查和网报数据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在各县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复审和终审阶段。2020年12月,州教育体育局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对申请人做出复审和终审意见,各县市教育体育局打印发放注册贴并将有关材料整理存档。

(五)工作总结阶段。2021年1月15日前,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完成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总结,并报送州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四、注意事项

(一)注册工作完成后,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建档保存。

(二)申请人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申诉或行政复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县市要相应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分级管理,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按时完成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要制定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与任务,确保注册工作稳步推进。

(二)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各县市要广泛宣传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有关政策、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等,严格执行政策和程序开展中小学定期注册工作,确保工作依法依规。对弄虚作假、无故逾期不予办理等情形,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强保障,强化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顺利开展。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26日

文章来源:盈江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