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及《企业集团帮扶云南省脱贫攻坚资金审计工作实施意见》规定,2019年3月26日至5月31日,盈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截至2018年底三峡集团帮扶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三峡集团帮扶资金收支情况
2016年至2018年,盈江县累计收到三峡集团帮扶资金21121.60万元,其中:帮扶项目专项资金21000万元、教育帮扶资金121.60万元。
截至2018年末累计支出三峡集团帮扶资金19245.23万元,其中:安居工程7572万元,特色旅游乡镇1445.62万元,特色旅游村寨2320.45万元,特色产业3866.87万元,产业道路1251.70万元,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2710万元,其他支出78.59万元。
截至2018年末三峡集团帮扶资金结存1876.37万元,其中:乡镇结存1313.36万元,其他结存563.01万元。
(二)三峡集团帮扶项目推进实施情况
2016年至2018年,盈江县计划实施帮扶项目262个。本次审计抽查的57个帮扶项目中,已完工或实施完毕项目56个,在建或正在实施项目1个,尚未建设实施项目0个。
(三)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016年至2018年,三峡集团积极响应国家企业帮扶号召,拓展帮扶领域,加大帮扶力度,在民居建设、特色种养殖业、特色乡镇、特色村寨、改善基础设施等方面开展具体帮扶事项。出台了《三峡集团帮扶盈江县景颇族精准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集团帮扶项目实现了全县65个景颇族聚居村全覆盖,实现了涉及景颇族建档立卡贫困户3693户14363人脱贫出列,启动三峡帮扶项目以来,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安居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全县1893户景颇族安居工程全部完工并入住新居。全县4个特色旅游乡镇和11个特色旅游村寨建设项目已经全部建设完工,10个村民小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完工,完成产业道路建设312千米,道路硬化5020米23378平方米,项目区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产业发展成效显著,发展养猪11331头,养牛1447头,养羊1286头,养鸡鸡鸭鹅等禽类10168只,竹鼠2100只,建设各类畜禽圈舍及附属设施建设20418平方米;种植坚果9568亩,草果8786亩,甘蔗2803亩,核桃2734亩,蚕桑637亩,茶558亩,马铃薯469亩,玉米460亩,姬松茸199棚,其它经济作物464亩。
勐弄乡勐弄村龙门寨小组景颇族村民余根金户利用旅游特色村寨优势开办农家乐,2017年3月开业以来,年营业收入已经突破20万元,在实现自身脱贫的同时,直接带动小组内其他4户建档立卡户年增收1.5万元,实现脱贫。太平镇雪梨村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下帮瓦、石梯景颇特色村寨,打造“中国犀鸟谷”品牌,大力发展“观鸟游”,贫困群众通过当鸟导、搞服务实现脱贫致富,部分景颇族群众年收入增加4000元左右。
组织完成2期5名景颇族基层干部分赴三峡集团参加基层干部党务培训班,完成2期4名景颇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小学生赴三峡集团参加少数民族娃娃三峡行活动;开展三峡集团帮扶云南省“三峡助学行动—少数民族大学生贫困助学”专项活动,我县10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在校大学生获得20.6万元的助学捐赠资助。三峡集团援建旧城镇中心小学100万元运动场项目已经建设完成。
(四)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2016年至2018年,已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共计66个,其中:2016年完成工程结算审计项目48个,2017年完成工程结算审计项目5个,2018年完成工程结算审计项目13个。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盈江县自2016年启动三峡集团对口帮扶盈江县脱贫攻坚以来,通过安居工程的实施,贫困群众住上了安全稳固的新居,永远告别了茅草房、杈杈房、竹篱笆房时代,景颇族群众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盈江县坚持“种养结合、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的发展思路,因地制宜扶持景颇族聚居区贫困群众发展种养产业。通过探索“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的方式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区景颇族贫困群众家庭收入得到明显提高。特色旅游乡镇、村寨建设迅速推进,边境景颇民族风情突显。具有民族特色的乡村建设,既为传承景颇族传统文化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景颇族贫困群众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增收致富奠定了基础。通过开展对口帮扶工作,为实现我县脱贫摘帽提供了强大助力。但在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也存在借支搭桥贷款未归还,结存资金未分配到乡镇,帮扶项目未在方案年度内完成,养殖项目处于停运状态,种植项目帮扶对象不精准等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和项目推进情况不理想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盈恒公司借支搭桥贷款6730.17万元未归还
截至2020年6月10日,该问题已整改。
(二)县扶贫办结存3134万元未分配到乡镇
截至2020年6月10日,该问题已整改。
(三)帮扶项目未在方案年度内完成31个
截至2020年6月10日,该问题已整改。
(四)卡场镇草坝村支丹山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处于停运状态
截至2020年6月10日,该问题正在整改,尚未整改完毕。
(五)苏典乡坚果种植项目帮扶对象不精准17户8.22万元
截至2020年6月10日,该问题已经整改。
四、审计需要关注的其他问题
(一)项目方案内容变更幅度较大、变更频繁,方案申报不及时
2016年9月18日,《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中国三峡集团帮扶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盈政复〔2016〕210号)文件批复2016年项目方案为安居工程2480万元,培育特色产业4520万元;2017年3月29日,《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变更2016年度中国三峡集团对口帮扶德宏州盈江县景颇精准脱贫攻坚项目方案的批复》(盈政复〔2017〕64号)文件批复2016年变更项目方案为培育特色产业4932.80万元,改善基础设施2067.20万元。
2017年10月11日,《德宏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盈江县2017年度三峡集团帮扶景颇族精准脱贫攻坚项止实施方案的批复》(德贫开发〔2017〕54号)文件批复2017年项目方案为安居工程5100万元,培育特色产业1006.10万元,改善基础设施557.90万元,提升素质能力336万元;2018年7月15日,《德宏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盈江县2017年度集团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的批复》(德开组〔2018〕38号)文件批复2017年变更项目方案为安居工程 5092万元,培育特色产业1908万元。
截止2019年4月30日,2018年项目方案暂未变更,2019年项目方案未批复。
上述问题,影响到项目方案的科学性、严谨性,对项目推进、资金管理使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建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扶贫办加强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全过程参与各乡镇项目方案申报工作,减少变更事项。各乡镇要加强项目论证、审核工作,确保申报项目可操作、持续稳定。部门与乡镇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着力加强2018、2019年项目方案申报、审批工作。
五、以前审计发现但仍未整改的问题
(一)三峡集团景颇帮扶对象不精准
《2016年至2017年脱贫攻坚跟踪审计》(德审报〔2017〕34号)反映,截至2017年8月31日,盈江三峡集团景颇帮扶资金补助涉及建房3316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633户、占74%,非建档立卡贫困户683户、占26%。上述做法与《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帮扶云南省怒族普米族景颇族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机制的通知》“云贫开发〔2016〕16号”文“(四)建立帮扶资金管理制度。……到户到人的项目资金,要确保精准落实到帮扶的怒族普米族景颇族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的要求不符。
对照《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企业集团帮扶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专项检查存在问题的通报》(云贫开办发﹝2017﹞49号)要求,截至目前,未整改问题主要有:一是对811户非建档立卡户按照每户2万元补助资金1622万元;二是对293户易地搬迁户按照每户4万元进行叠加补助资金1172万元。以上两项涉及整改资金2794万元,后因有2户非建档立卡户和3户易地搬迁户不符合补助条件被剔除,实际需要整改资金2778万元。
整改情况:2018年11月30日《盈江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纪要》(第17期)明确,由县财政解决集团帮扶整改资金2778万元,整改后的集体帮扶资金用于9个美丽乡村建设点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县级资金未到位。
六、审计建议
(一)督促盈恒公司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归还借款,确保项目资金有保障。
(二)加强项目方案审核、把关,力争上报申批一项确定一项,将方案变更缩减到最小限度。
(三)加强项目、财务监督、指导,尽快完成2016-2018年项目扫尾工作,督促乡镇完成冲账、验收程序。
(四)各乡镇项目、财务人员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规范项目资料,及时、准确编制记账凭证、报表。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