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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浏览量:4193   作者:  日期:2017/11/2
云南网讯(记者赵嘉)1017日上午,云南省政府新闻办、云南省人社厅召开"云南近期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新闻发布会,通报解读云南省近期出台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具体情况。据悉,在本次出台的政策中,对统筹推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问题,提出了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稳妥安置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艰苦边远地区乡镇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适当放宽考录招聘条件。二是允许各地将见习对象范围从高校毕业生扩大到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并扩大就业见习补贴使用范围,允许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三是加大对生活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力度,将特困救助供养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纳入了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四是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对家庭特别困难、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距离法定退休5年内的大龄人员、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允许各地适当延长安置时间。五是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对本省完全失去土地或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劳动力和在城镇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可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创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