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那邦、昔马、旧城、新城、盏西、芒章、支那等代表团对人大工作提出: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加强工作调研,特别对当地群众性、热点性的民生问题(比如:集中办学问题)要做重点调研,加大巡视和人大监督力度,实实在在把工作调研作为一项听民声、解民忧的工作来抓;加大农村代表特别是新当选代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加强人才的交流力度,让人大成为优秀干部人才的中转站;加强对“一府两院”任命人员的监督,审议过程中多听取群众的意见;加强对教育工作的视察、监督力度,对校安工程、校点布局等教育问题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的办公经费,筹措人大代表互助金,解决个别人大代表的特殊困难。
对“两院”工作提出:法院要加大对案件裁决后跟踪执行的工作力度,严肃处理强制执行难的问题;要采取巡回法庭下乡、民族语言宣传、培训等方式,积极到基层开展普法工作,特别要加大对法律办案程序的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规范对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措施;加强对基层司法人员、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基层调解员、陪审员、检查员的积极性;加大社会矛盾调处力度;加大对职务犯罪、危害群众生命财产等给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恶性案件调处力度,提高法律的权威性,避免立案不实、有案不立、有案不查、以罚代刑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解决“法不治众”的问题;加大城区“两抢一盗”案件查处力度。
王振泽代表提出:人大依法履职的工作范围应不断扩展、延伸,使之更加规范;组织代表考察、视察范围要进一步扩大,充分利用各种途径把代表职责发挥出来;加强基层人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建议法院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再提高执行力,在法官结构上要体现民族性,注重培养民族干部,更好履行法院职责。
杨永辉代表提出:要加大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增加农民收入,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同时要进一步改善基层人大办公条件,充分发挥基层人大职能作用。建议法院对业余律师多进行关注,减少给执法工作带来负面的影响,避免财产损失。
寸守斌代表建议:检察院要培养民族检察官,增强为民意识,深化监督。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