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文件
盈政发〔2010〕39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人工影响天气的领导,有效缓解旱情,因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智仁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梁 刚 县气象局局长
石洪文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杨 华 县长助理、县水利局局长
李正阳 县科技局局长
杨边建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罗安纪 县财政局局长
杨恩德 县农业局局长
尹卫东 县蔗糖办主任
刘学刚 县安监局局长
陶现名 中国电信盈江分公司经理
曾 明 县人武部副部长
徐永春 县边防大队大队长
包 勇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杨世向 县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梁刚同志兼任,成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㈠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增雨、防雹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全县人工增雨工作,负责联系省民航局开展人工增雨工作。
㈡制定全县人工增雨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人工增雨火箭进行安全管理和使用。
㈢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云南省气象条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照《人工降雨、防雹大纲》、《人工降雨火箭和高炮安全使用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㈣负责人工增雨、防雹经费的管理使用和物资订购工作。
三、措施保障
㈠县人民政府将人工增雨工作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人工降雨,以保证在农业生产急需雨水时能适时利用人工增雨作业,补充农业水份。
㈡加强气象探测资料的收集分析工作,为开展好人工增雨作业提供可靠信息,提高人工增雨的技术水平和效果。
㈢逐步强化队伍建设,组织3—4名专兼职人员参加机动作业队伍,具体负责人工增雨作业。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