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文件
盈政发〔2010〕125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
2010年畜牧业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畜牧业生产工作,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持续增长,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2010年畜牧业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2009年畜牧业生产情况
2009年全县肉、蛋、奶总产量23477吨,比上年增2238吨,增长10.5%。全县畜牧业产值31560万元,比上年增5729万元,增长22.2%,畜牧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21.9%;全县农村畜牧业收入27415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25.6%,比上年增1982万元。
二、2010年畜牧业生产工作任务
㈠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以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动物疫病防治为保障,以畜禽产品加工为突破,充分发挥畜牧业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稳步发展猪禽生产,加快发展以草食家畜为主的商品型、外向型、“常绿”草地畜牧业,大力发展水牛业,突出发展水牛奶业,积极培育和引进畜牧龙头企业,加快大牲畜交易市场建设,走加工带养殖、连市场的路子,积极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把畜牧业发展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产业。
㈡发展思路。2010年我县畜牧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面向市场调整结构,依靠科技提高质量,启动加工实现增值,加强体系夯实基础,依法治牧强化管理,抓住机遇加快发展。总体布局:山区加快发展仔猪生产,重点发展以肉牛、肉羊为代表的“常绿”草地畜牧业,逐步建成全州肉用黄牛和优质肉羊生产基地;坝区在加快发展商品猪和禽蛋生产的基础上,主攻以奶水牛为代表的特色畜牧业,大力扶持发展水牛奶加工,加快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畜牧产业化进程。
㈢发展目标。
1.畜牧业产值35700万元(现价),增长13%以上。
2.畜牧业收入31000万元,增长13%以上。
3.出栏肉猪203000头,增长7%;出栏肉牛16600头,增长8.5%;出栏肉羊15500只,增长7%;出栏家禽100万只,增长8.6%。
4.肉、奶、蛋总产量25600吨,增长9%,其中:肉类产量23400吨,增长8.8%;禽蛋产量1200吨,增长4.3%;奶产量1000吨,增长22.9%,其中:水牛奶800吨,增长33.3%。
5.建设9个养殖小区。
三、主要政策和措施
㈠大力推进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夯实畜牧业发展基础。加强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培育以及种畜禽生产经营的管理,建立许可证制度,依法进行规范。严格引种管理,搞好良种引进、保护与开发工作,杜绝资源浪费。在畜禽遗传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扩大地方畜禽良种保护范围和开发利用工作,大力发展特色养殖。加快畜禽主导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牛羊改良坚持以杂交改良与本品种选育相结合,生猪改良继续以提高人工授精率为突破口,进一步巩固改良成果。
㈡强化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进一步落实中央惠农政策。大力倡导科技带头,示范引路的推广模式,继续执行政府筹资贴息,金融部门贷款,畜牧部门实施的办法,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巩固和建设好80个畜牧养殖示范村、1000户示范户,积极推动我县特色畜牧业快速发展。加强畜牧兽医技术培训,进一步转变养殖观念,调整养殖模式,大力扶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推广种草养畜和舍饲养殖,推行“畜—沼—粮(果、林、蔬)”生态养殖,改变人畜混居、畜禽混养的传统生产方式,创新山区畜牧业养殖模式;加强山区畜牧科技服务。全力落实好能繁母猪补贴、奶牛良种补贴、能繁母猪保险等中央惠农政策,认真贯彻后备母牛补贴制度,加强对基础母牛的保护工作,严禁私屠滥宰乱卖能繁母牛。水牛产业的扶持以建设“百村万头”水牛奶源基地“出户(奶水牛迁出农户居所)、进区(奶水牛进入养殖小区)、入社(奶水牛纳入合作社管理)”工程标准化规范养殖。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养殖用地,简化用地审批程序,认真完成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尽快达到生产规模,逐步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示范区。
㈢强化技术支撑,促进草食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继续加大与省草地动物科学研究院、大理州家畜繁育指导站、云南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加快牧草试验站建设工作步伐,加强人工草地建设,向农户推广科学用草、草畜平衡、农作物秸秆饲料化等关键技术。推广黑籽雀稗、三叶草等种植示范,增加优良牧草比重。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大力推广反季秸秆利用、果树套种牧草等试点示范工作,不断提高人工牧草推广普及率。扎实做好奶牛健康证发放以及收奶站建设工作。
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产业开发投资体系。深入开展畜牧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各产业链的利益联结机制,按照龙头基地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联动的路子,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畜牧产业开发,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对畜牧业发展的拉动力,构筑更加完善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大力培植和扶持畜禽营销专业户的发展,培养农民经纪人队伍,扶持发展壮大专业协会,建立畜禽产品营销体系网络,搞活畜产品流通。切实加强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为我县畜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㈤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相关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民防疫意识。突出抓好基层畜牧兽医站建设,健全村级防疫网络,解决村级防疫员报酬,稳定基层畜牧兽医技术队伍,强化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突出预防为主和强化免疫两个环节,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完善动物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免疫档案管理,积极探索畜禽养殖场(户)强制免疫责任追究机制。认真开展好重大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畜禽死亡率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边境疫情监测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及时发现疫情隐患,增强重大动物疫情预警预报能力。
㈥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加强兽药、饲料及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对经营假劣兽药的打击力度,加强兽药使用单位监督管理,继续加强对“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苏丹红、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非法添加物)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屠宰检疫工作,屠宰检疫率达100%,严格执行病死畜禽“四不一处理”规定,杜绝病害肉上市,保证动物食品安全卫生,让群众吃上“放心肉”。切实搞好产地检疫及动物标识的佩戴工作,由工商部门负责,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未经产地检疫和不佩带免疫标识的活畜及其产品,一律不得上市交易。认真做好《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等证照的审查、发放和验证工作。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开展养殖场小区养殖档案建立和备案工作,建立健全规模场养殖记录制度,规范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加强对禁用药、限用药和休药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动物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㈦切实加强和完善畜牧业生产统计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系统收集、整理和分析畜牧业生产的基础数据、资料及信息,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强化信息分析,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