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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2110   作者:政府办  日期:2010/7/5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盈政办发〔2010〕117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09年,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一提高、两控制、三下降的安全生产目标,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好转。但是,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不牢固,应急机制不健全,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细致,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和经营等问题在个别地方和单位还比较突出,安全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德政办发〔2010108号)文件精神,现就盈江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特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支撑保障的迫切要求;是巩固发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成果,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列为2010年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之一,充分体现了安全生产对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表明了县人民政府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坚强决心,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任务提供了坚强保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为目标,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实现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创新机制,夯实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建立预防为主、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面完成州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平稳发展。

三、工作措施

在去年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基础上,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以五个加强为主线,进一步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推动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㈠强化责任落实

1.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各乡镇要统筹区域经济与安全生产协调发展,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工作同步发展、同步规划。切实强化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分头负责的一岗双责规定,重点推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要按照规定召安全生产例会,抓部署、抓督促、抓检查、抓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云政发〔200816)等有关规定,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并由此引发重大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2.进一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和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县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把2010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工作进度、时限等提出具体要求,主动跟踪,督促落实,协调解决问题。

    3.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教育培训、隐患治理、安全生产三同时和应急救援等方面负有主要责任,必须保障以上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科技支撑,推广先进技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以班组建设为核心的现场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认真落实2010年安全生产指标控制考核制度,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的工作督查力度。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任务量化到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员,加大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制度、进度公告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对目标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实行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

    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投诉举报与奖励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等制度。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制度的约束作用。

    ㈡加强专项整治

    继续加强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公共聚集场所和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扎实开展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以预防事故和标准化建设为目标,以打击非法、整治违规、强化管理为主线,开展非煤矿山特别是露天矿山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违法建设和生产行为,全面整治违规开采和爆破行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通过整顿、整合、取缔、关闭,不断改善非煤矿山尤其是露天矿山安全状况,努力提升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2.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治理化工企业安全卫生防护距离不够问题,继续推进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3.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督促企业全面、准确、及时申报职业病情况,并按照属地监管分级审查的原则,摸清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状况,大力推进粉尘与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加大职业危害治理力度,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4.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快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建设,继续治理超员、超载、超速、超限和酒后驾车行为。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渡口和渡船的安全监管和巡航检查,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5.加强建筑施工行业尤其是重点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防范坍塌、坠落等事故专项治理,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施工现场管理,严密防范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工地坍塌、模板垮落、人员坠落、高处坠物等事故。

    公安、消防、旅游、农业、经济、发改、教育、水利、电力、文化、国土等其他行业(领域)管理部门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落实防范措施。

    ㈢加强监管执法

    1.加强监督检查。县安监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特别是要把好高危行业生产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立项、设计、建设等行政许可关口。结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淘汰一批规模小、工艺落后、安全生产条件差的小矿山、小尾矿库、小化工企业和小烟花爆竹厂。对重大隐患继续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2.加大执法力度。县人民政府将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监管、经济、国土资源、建设、发改、工商、行政监察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对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停产整顿和资源整合矿井违规生产,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不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等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按照四不放过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㈣加强应急管理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整合应急资源,依托企业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特别要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兼)职队伍建设。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信息平台,充实完善应急救援专家库,加快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事故信息,对瞒报事故和报送不及时的,要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监管装备配备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916)逐步解决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和乡()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管装备,3—5年内按照标准逐级全部配备到位。

    ㈤加强基础工作

     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科技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推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继续抓好各级政府领导和基层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的安全培训,严格组织企业三类人员和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农民工培训等就业准入制度。加强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2.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理顺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抓好安全监管机构班子建设,加大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力度,配强安全生产专业监管人员。大力推进安全监管金安工程信息化工作,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认真解决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行政许可、监管监察执法、评优评先、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等有机结合起来,完善相应配套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实施。在高危行业组织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活动。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生产工艺过程控制和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不断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四、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安全生产年活动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4个阶段组织实施:

    安排部署阶段(20105月中旬前)。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抓好安排部署和宣传工作。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的工作方案于2010530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组织实施阶段(20105月下旬至10月上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和各自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督促检查阶段(201010月下旬到11)。各乡镇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各乡镇、各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做好准备,迎接州政府的督查。

    总结阶段(201012)。各乡镇、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2010710前将季度总结报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并于20101118前提交全年贯彻落实情况的总结报告。县人民政府将对各县市、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强领导,强化宣传

    各级政府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要加强领导,统一组织实施。2009年县人民政府成立的由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县安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将继续履行职责,并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保障资金投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及时通报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年活动进展和重特大事故查处等情况。各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各类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抓好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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