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做好城区地下水资源开采核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3783 作者: 日期:2010/9/25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盈政办发〔2010〕227号
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全面做好城区地下水资源开采核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平原镇人民政府,县直和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各单位,盈江农场:
为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切实推进我县水价改革工作,确保全县水价改革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州政府关于水价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全面开展城区地下水开采的核查工作,现将核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平原城区县直各单位;中央、省、州属驻盈江(平原城区)各单位;盈江农场;平原城区各私营、集体、国有企业;平原镇(城区)各居委会、行政村。
二、核查时间及方式
㈠核查时间:2010年9月1日—10日;
㈡核查方式:被核查对象按照附表要求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0年9月10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送。
三、相关要求
㈠此次核查结果将作为下步地下水资源清查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严格按照附表要求内容认真、如实填写单位地下水开采使用情况,按时完成各项核查工作。
㈡无地下水开采使用的单位,请在表中注明“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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