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漾湖部长主持会议并宣读了《中共盈江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盈江县城乡环境“大整治、大变化、大提升”两年行动计划督查的通知》(盈纪办发〔2012〕8号)。督查组从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抽调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和5个督查小组,具体负责开展督查工作。各督查组将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到位、措施有力、整治成果明显的单位或个人向城乡环境“大整治、大变化、大提升”两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表彰建议;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整治成果不明显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约谈,并视情况提出诫勉谈话、问责建议。
杨朝友书记强调,开展“两年行动计划”是提高我县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提升盈江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加快美丽富饶新盈江建设进程的重大举措。对开展好督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督查组全体成员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二是细化任务,突出重点。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拟定工作计划方案,确保督查工作有力、有序地顺利进行。三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建立例会制度,加强协调调度,经常开展督导检查;要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大胆监督;发挥媒体、群体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责任部门参与监督的工作机制,推进督查工作取得成效;督查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在监督检查中吃拿卡要,参加宴请和高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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