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监督检查组对盈江县贯彻落实《德宏州盈江“3·1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办法》情况进行督查。
7月27日,州督查组分4个小组分别深入县发改、财政、民政、住建、审计等职能部门和平原、太平、弄璋等乡镇及民房重建户家中进行实地抽查。
7月28日,在召开的督查意见反馈会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朝友向州督查组汇报了我县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办法》情况。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恢复重建工作任务抓好《监督检查办法》的贯彻落实,认真落实“六项”制度和党员“四包”责任制,强化政策宣传,整合监督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恢复重建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州监督检查组到盈江督查监督检查办法落实情况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