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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3·1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第一阶段工作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

浏览量:1642   作者:admin  日期:2013/1/19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盈江“3·1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盈江“3·10”地震恢复重建六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审计厅、省体育局等省直部门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于20121217日至20日对盈江“3·10”地震灾后第一阶段恢复重建项目计划执行、资金使用管理、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审计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省联合检查验收组分成四个小组,采取“看项目、查资料、听汇报”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实地查看了民房、学校、医院、水利、交通、及市政公用和生命线等工程。

检查组认为:在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省直部门及州委州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盈江县委县政府对恢复重建工作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机构健全、目标任务重点突出、措施步骤科学有效、项目计划执行良好、资金管理保障规范、施工安全监理到位、工程建设质量达标、档案资料管理较好,圆满完成了盈江“3·10”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第一阶段各项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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