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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森林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三项纪律”

浏览量:1320   作者:yjzf  日期:2013/10/8

在“国庆节”长假即将来临之际,为确保队伍稳定和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坚决贯彻落实公安部“三项纪律”。9月30日,盈江县森林公安局召开全体民警职工电视电话视频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公安部关于印发三项纪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参会人员有该局领导、县局全体民警职工及各派出所民警、协警共63人。

会上,盈江县森林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德能带领全体民警、职工认真学习了《公安部关于印发三项纪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详细介绍了公安部“三项纪律”相关规定及解释。“三项纪律”即:公安民警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公安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并视情况追究有关领导责任。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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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王局长紧紧围绕队伍建设“零违纪”的目标,确保“三项纪律”落到实处,严防发生民警违法违纪问题,提出相关要求:一是全体民警职工要提高认识,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公安部“三项纪律”、“五条禁令”、“六条警规”等相关规定;二是局领导要带头严格执行“三项纪律”,以身作则,作出表率,切实筑牢民警的“高压线”意识;三是严格公车管理制度,加强节假日公务用车的督察,确定专人进行落实,严禁假借名义私自使用公务车辆;四是每位民警要将“三项纪律”的规定如脑、入心,坚决贯彻执行,坚决杜绝发生违反“三项纪律”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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