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盈江县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实施方案》、《盈江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的要求,盈江县以“按标施保,核定收入,差额补助,应保尽保”为工作方针,一规范化管理为核心,以分类施保,按标施保为重点,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低保家庭收入核查、差额补助管理和保障标准动态调整,现已全面完成2013年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
截至目前,盈江县原享受低保32137户52456人,经过重新公示,清理核实停发不符合享受的低保户,现享受24304户54736人,其中一类对象6577人,人均月保障金额调整为126元;二类对象24982人,人均月保障金额调整为108元;三类对象23177人,人均月保障金额调整为90元,涉及此次农村低保按标施保的纸质资料、电子台账及开展工作中各个环节的图片资料已移交民政局归类存档。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