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社会认可度,提升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和省、州相关要求,盈江县结合实际,于近期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县科级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报告人员范围、报告事项和报告程序,同时要求全县在职实职科级干部除严格按照《通知》中列出的事项和程序及时报告外,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社会认可度,提升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根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10〕16号)和省、州相关要求,盈江县结合实际,于近期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县科级干部集中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报告人员范围、报告事项和报告程序,同时要求全县在职实职科级干部除严格按照《通知》中列出的事项和程序及时报告外,还要遵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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