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财政部2010第58号令《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建立健全我县财政内部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行为,防范管理风险,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促进全县财政改革与发展。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帮助和指导下,盈江县财政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有力促进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2013年,按照县财政局领导安排部署,成立了盈江县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组,由监督检查股牵头。按照内部监督检查的相关要求,从银行存款账户、预算执行、内部管理、资金拨付、惠农资金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方面对县财政局非税局、国库股、经建股、农业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开发办、企业股等八个股室及乡镇财政管理中心2012年9月至12月及2013年1月至6月的资金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严格按照内部监督检查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检查,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始终把监督检查与财政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预警作用,敢于冲破“面子关、人情关”,认真细致,扎扎实实,不走过场,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通过查看凭证、账本,账簿记录完整,凭证处理合法,账簿登记清晰完整。将银行存款明细账与银行存款对账单明细记录及余额核对,并与盈江县财政信息管理系统核对,均核对相符。各项经济事项办理能按照财经法律法规进行办理,对部份不规范的处理,提出整改措施及意见,没有出现无领导签批、无预算、无指标拨款现象。
通过此次内部监督检查,财政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对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财政资金管理的认识,增强了财政干部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保证了单位业务工作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