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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民生 促进社会和谐

浏览量:1064   作者:yjzf  日期:2013/12/20

保障性住房是政府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主要措施,做好保障性住房保障工作,既是保障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工作,也是履行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具体体现。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文的精神,各级财政都加大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近年来,盈江县为了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使更多适合条件的家庭尽早享受到政府的阳光补助政策,县级财政共投入了8866.98万元,共建设3585套保障性住房,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切实缓解了全县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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